省发改委出台福建省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建设方案
来源:福建省发改委网站 时间:2021-03-04 09:28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深化产教融合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省发改委牵头编制《福建省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建设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建设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把职业教育摆在教育改革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加突出的位置,精准对接产业需求,推进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由追求规模扩张向提高质量转变,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人才支撑。

  二、建设目标

  “十四五”期间,科学配置并做大做强职业教育资源,重点打造一批精品职业院校,以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为主建设一批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规范化职业院校侧重基本教学型实训设施建设,一般职业院校加强教学和学生生活设施建设,大幅提升新时代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

  三、建设任务

  以“突出示范,融合发展”为原则,项目主要支持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实训用房、教学及辅助用房、学生宿舍、食堂等建设,以加强能力建设促进产教深度融合。

  结合开展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工作,由试点城市统筹自主编制建设方案,支持辖区内职业院校加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打造一批示范性、带动性项目,优先支持承担扩招任务重、条件缺口较大的高等职业院校。

  四、建设资金

  实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所需建设投资来源包括申请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补助、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各级地方财政性资金,以及职业院校自有资金等多渠道筹措解决。申请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补助、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项目原则上从《福建省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建设方案项目储备库(2021-2025年)》中遴选。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属于补助性质,各地对预算内投资补助的项目负主体责任。

  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的项目,按国家发改委有关要求执行。省级预算内投资对原中央苏区、闽东苏区及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资80%比例进行补助,其它地区不超过项目总投资60%比例进行补助,原则上对每所职业院校的补助额度不超过600万元;对于在职业教育改革过程中主动探索、取得成效的职业院校,为突出重点和突出实效,可加大项目补助力度。

  五、保障措施

  (一)夯实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的主体责任,项目应有扎实的前期工作基础,落实项目校园规划、建设用地、设计方案等诸方面建设条件,成熟一个、启动实施一个。申请预算内投资补助的项目应是在建或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根据补助标准和项目建设资金落实情况,合理申报投资计划,项目建设资金不落实的不得申报。

  (二)规范项目管理工作。各地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建设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如期建成;加强项目调度,及时填报和审核项目投资完成情况、形象进度等数据。切实保障各项资金专款专用,按照工程进度及时拨付到位,杜绝挤占、挪用和截留现象发生。

  (三)加强项目督导工作。省发改委将采取日常调度、在线监测、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重点检查项目建设进度、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并将结果作为各地申报项目补助资金安排的重要参考。各地要加强绩效目标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强化本地本行业项目监管,及时协调解决问题,促进早开工、早投用、早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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