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贺我委荣获2017年度市“平安先进单位”!
来源:三明市发改委 时间:2018-02-11 16:53
    据中共三明市委、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7年度平安县(市、区)和平安先进单位、平安单位的决定》(明委〔2018〕6号),市发改委获得“平安先进单位”荣誉。(本委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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