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获公众对环境满意度评价全省设区市第一位
来源:三明市发改委 时间:2018-02-12 15:14

  1月29日,全省首次发布绿色发展分类指数和公众对环境满意程度得分情况通报,我市绿色发展分类指数中“环境质量类指数”和“生态保护类指数”分列全省第一、第二位,“公众满意度评价”列设区市第一位。

  根据2017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福建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我省对各设区市实行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五年考核机制,考核结果将作为党政领导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其中,年度评价结果源自两项得分:一是绿色发展指数,采用综合指数法进行测算,包括资源利用、环境质量、生态保护等6个方面指标,全面客观地反映各地绿色发展成果;二是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通过组织抽样调查来了解公众对生态环境的主观满意程度,突出反映公众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获得感。(本委生态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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