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全市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
来源:三明日报 时间:2018-08-29 11:16
  近日,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全市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实施意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按照省委的部署,从加强思想教育、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发挥考核评价作用、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提升干部能力素质、热情关心关爱干部、凝聚创新创业合力等7个方面提出了20条具体措施,旨在充分调动和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大力推动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落细落小落实,凝聚新时代三明发展和以高质量发展实现赶超任务的强大合力。

  《实施意见》指出,要抓实思想政治建设,激发干部担当作为内生动力。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进一步兴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热潮,扎实开展“践行新思想、学习新经验、建设新三明”主题活动,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分级分类推动学习培训全覆盖,教育干部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入学习廖俊波先进事迹,开展向黄秀泉同志学习活动,引导广大干部满怀激情投身新三明建设。大力弘扬“滴水穿石”精神和“四下基层”“马上就办”等优良作风,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充分发挥“头雁效应”。

  《实施意见》强调,要抓实一线用人导向,营造干部担当作为浓厚氛围。坚持把政治标准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首要标准,大力选拔使用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坚持事业为上、以事择人、人事相宜,拓宽选人视野,加强综合分析研判和比较择优,突出实绩实干实效,鲜明树立“三个优先”的一线用人导向,优先到推动高质量发展和落实赶超任务成效显著的地方选干部,优先到工作走在全国、全省前列的单位选干部,优先到干事创业实绩突出的一线选干部,鼓励和带动更多干部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坚持优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细化下的措施,畅通下的渠道,加大下的力度,坚决调整不担当、不作为、不胜任现职的干部,推动能上能下常态化。

  《实施意见》强调,要抓实关心关爱措施,强化干部担当作为正向激励。推动关心关爱基层干部省委20条、市委28条措施以及市委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提升干事创业精气神16条措施落地见效,用足用好市级1000万元关心关爱专项资金,促进干部安心、安身、安业。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和“四看”标准,对该容错的大胆容错,不该容的坚决不容,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健全完善澄清保护机制,对受到诬告陷害的干部,及时给予澄清正名、消除顾虑。完善和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经常性、有重点地开展“无主题、无推荐、无任免”的“一对一”谈心谈话,及时了解干部的思想动态,对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咬耳扯袖。加强和规范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探索推动职级能升能降,充分体现择优导向。

  《实施意见》要求,要抓实工作责任传导,提升干部担当作为质量水平。围绕市委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工作重点任务,按照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宣传部、机关工委、发改委、科技局、经信委、人社局、环保局、住建局、农业局、商务局、国资委、工商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金融办、效能办、工商联、税务局等19个成员单位核心职能,逐项分解、逐个细化工作职责、逐条明确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强化政治担当,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大力培育、树立、宣传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先进典型,在全市上下形成鼓励担当作为、崇尚苦干实干的良好风尚,激励广大干部撸起袖子加油干。要采取随机调研、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形式,加大督查问责力度,对工作不落实、不得力的,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并视情约谈党委(党组)书记和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工作落实。(施 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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