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三举措落实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新规
来源:三明市发改委网站 时间:2021-10-12 16:53

    近日,省发改委发布了新修订的《福建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新办法进一步强化了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将企业排在省工程研究中心依托主体的第一位;进一步完善了评价评定指标体系,鼓励和引导工程研究中心加大研发投入,促进成果转化;进一步压实了各方监督管理责任,细化主管部门和实施主体单位监督职责。市发改委对表对标,靶向施策,精准发力,三举措促进新办法落地生效。一是做大创建规模。围绕我市“433”产业新体系,强化创新平台项目储备,今年已动态储备机科院海西分院超精密磨抛机床工程研究中心等10个项目,推动储备项目对标新办法开展创建。二是做优创建水平。实施省级工程研究中心三年行动计划,持续提升中心建设规模和水平,打造产业创新高地,推动氟新材料工程研究中心在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年度评价中获评优秀等次。三是做实创建实效。发挥工程研究中心人才吸附作用,将更多优质企业与科研人才引入产业链创新链,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和重大装备瓶颈,提高科技创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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