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算说明
来源:三明市发改委 时间:2018-07-28 17:32
  

  按照《关于批复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负责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筹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综合协调的市政府工作部门,是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综合管理部门。具体职能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法律法规、战略方针和政策;参与起草并组织实施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目标、政策建议;承担配合省上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协调规划实施并进行监测评估工作;统筹协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承担统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责任;研究分析国内外、全省和全市经济形势,跟踪分析和预测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经济社会保持持续较快发展的政策建议;研究提出区域协调发展、重点区域开发、城镇化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 

  (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拟订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衔接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研究提出年度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名单,指导企业赴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指导推动全市非上市企业发行企业债券融资,协调配合推进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管。 

  (四)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市级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市级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按规定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含核准、备案,下同)、审核以及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负责重大建设项目后评价的管理与协调;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监督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活动;负责全市重点项目的储备工作。 

  (五)贯彻实施国家产业政策,协调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市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加强全市服务业发展的综合协调;参与拟订和实施现代物流产业发展战略、规划;牵头拟订交通运输、能源保障总体规划,协调综合运输、能源保障体系建设的有关重大问题;研究拟订创意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创意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项目成果转化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六)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发展、结构优化的目标及措施;开展全市对内、对外招商引资项目的策划、筛选、储备、推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大招商活动的项目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核准(审核)备案外商投资项目及审核转报利用国外贷款项目;承担项目成果交易活动的组织参加和各项筹办工作。 

  (七)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根据国内外两个市场与我市有关重要商品的供求情况,调整粮食等重要商品市内供求的总量与进出口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市级部分重要商品、战备物资的储备。 

  (八)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全市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科学技术、环境保护、人口、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九)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并实施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及政策措施;衔接生态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和项目建设。 

  (十)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重点项目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市重大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组织编制全市重点项目中长期规划;拟订年度市重点项目名单,组织编制全市重点项目年度工作目标计划,对目标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检查、督促、指导市重点项目的建设,跟踪市重点项目建设实施情况,牵头协调市重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指导重点项目竣工验收,督促有关部门加强重点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参与市重点项目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市重点项目建设信息研究分析,提出有关对策建议,组织重点项目建设宣传工作。 

  (十一)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常态化抓好国民经济中心建设。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包括0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及0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行政 

  39 

  39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任务是: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坚持“念好发展经、画好山水画”工作主题,深入开展“敢担当、解难题、立新业”活动,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突出稳增长、调结构、强动力、惠民生、防风险,确保“十三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参谋助手作用进一步发挥。一是不断丰富和完善政策工具箱,牵头研究提出我市贯彻落实省上《关于建立正向激励机制促进有效投资八条措施(试行)》实施意见、《深化“五个一批”项目工作推进机制实施意见》、《三明市空间规划编制试点工作方案》、《实施2017年投资工程包的意见》、《三明市生态文明建设评价考核办法》、《城市综合交通枢纽布局规划》等一批政策文件。二是围绕加快三明新旧动能转换培育发展新动力,组织开展2017年市重点课题调研工作,形成调研报告,并在推动企业“主辅分离”、提升产业服务平台、完善人才保障机制等9个方面提出政策建议。三是深入基层和项目一线开展专题调研活动,每季度通过实地查看、问卷调查等形式,进一步完善经济运行分析工作机制,及时把握发展变化,找准问题和难点,收集各类建议和问题近百项,办理解决建议11项,通过省、市项目协调会和现场协调会,协调落实问题63项。 

  (二)项目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一是按照市里的部署,牵头研究提出“五比五晒”项目竞赛活动方案,并配套制定考评办法和正向激励措施。我市“五比五晒”项目竞赛活动和医改工作共同参加省效能办组织的2017年度机制创新项目评审,获全省总分第一名佳绩。二是全市185个项目列入年度省重点项目盘子。列入省级“五个一批”项目管理库2758个, 290个市重点项目完成投资580亿元,超年度计划26个百分点。30个补短板投资工程包完成投资113亿元,超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三是根据省市专题会精神,对照2018-2020年主要经济指标目标,牵头研究提出《三明市加快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储备重点实施项目480个,总投资2904亿元。 

  (三)改革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一是我市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在全国143个示范区中期咨询评估中脱颖而出,被评为全国32个典型示范区之一,相关经验在全国推广。二是争取我市列入国家低碳城市试点,是全省唯一入选国家第三批低碳试点的城市,在全省“十二五”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和2016年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考核中,我市被评为优秀等级,并获省上通报表扬。三是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18项年度改革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绿色金融创新等多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四是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作,编制上报《建宁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方案》,初步形成了建宁县“农业+”多途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泰宁县梅口乡茶产业与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发展等试点示范典型。五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实现项目备案全程网上审批,即审即办。在全市率先推行“窗口无否决权”举措,充分授权审批窗口,实现审批业务办理不出政务大厅。 

  (四)政策争取效果进一步呈现。一是用好用足老区苏区政策,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预算内资金,切实把中央和省上对我市各项政策支持转化为对我市的项目资金支持。项目涵盖重大基础设施、民生保障和社会事业、生态文明建设、农业扶贫开发、城建环保等重点领域。二是争取一批试点示范项目政策落地,永安市列入国家新型职业农民激励计划试点;建宁贡莲小镇、宁化石壁客家文化小镇、清流林畲桂花小镇列入第二批省级特色小镇创建试点;三明经济开发区、三元经济开发区列入第一批省级购售电业务改革试点园区建设;泰宁县“互联网+”旅游、尤溪县“互联网+”油茶列入省级互联网+区域化链条化试点;永安闽笋市场列入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三是抓住国家鼓励企业发行债券的政策机遇,推动市国投公司成功发行10亿元企业债券。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年初结转和结余445.92万元,本年收入1254.13万元,本年支出993.4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06.66万元 

  (一)2017年收入1254.13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373.69万元,增长42.44%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235.73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万元。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18.4万元。 

  (二)2017年支出993.4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135.63万元,增长15.81%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621.9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60.53万元,公用支出61.4万元。 

  2.项目支出371.47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52.55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4.81万元,下降0.6%,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行政运行535.73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67.11万元,增长14.32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战略规划与实施105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95万元,增长950 %。        

  )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122.7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204.55万元,下降62.51%。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92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2.92万元。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0.13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0.13万元。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82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17.3万元,下降85.9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1.76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长51.76万元。 

  )行政单位医疗21.49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0.12万元,增长1 %。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1.9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60.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6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52万元,同比下降61.05%。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7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与2016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比2016年下降100% (三)公务接待费6.52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来明调研、项目检查、项目对接、招商引资、各县(市)来明汇报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87批次、接待总人数686人。2016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19.01%,主要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规范接待标准。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7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23.41%,主要是: 严格执行八项规定。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经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从部门预算中安排业务费10.86万元,用于项目竞赛考评工作、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调研、经济分析等经费支出。项目总体绩效目标是为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年度主要经济指标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1、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为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三明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明财绩〔2015〕2号),对2017年度部门业务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自评。 

  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经评价核验,2017年度部门业务费年度绩效目标全部完成,项目完成100%。具体如下: 

  时效目标:所有项目均在2017年年底前完成,目标完成100%。 

  成本目标:投入成本10.86万元,全部用于部门项目竞赛考评工作、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调研、经济分析等经费支出,目标完成100%。 

  产出数量目标:2017年完成项目竞赛考评,支出2万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1篇,支出3.86万元,完成经济形势分析报告4篇,支出5万元,达到年初绩效目标值,目标完成100%。 

  产出质量目标:2017年完成项目竞赛考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经济形势分析报告分别通过人大审议和季度经济形势分析会,达到年初绩效目标值,目标完成100%。 

  经济效益目标:2017年通过开展项目竞赛考评,撰写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经济形势分析报告等,为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起到了参谋助手作用,提供了意见建议,达到年初绩效目标值,目标完成100%。 

  服务对象满意度目标:2017年通过部门满意度调查,服务对象满意度90%以上,达到年初绩效目标值,目标完成100%。 

  3、存在问题(1)预算执行中存在支出进度低于序时进度的情况,实际实施月份晚于计划月份3个月以内。2业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由于项目竞赛考评工作、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调研、经济分析工作任务重,在考评、分析等报告的撰写过程中出现逾期的情况。3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力度不够,没有采取必需的控制措施或手段。  

  4、有关建议。(1高度重视预算执行工作。由单位一把手亲自抓,在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序的前提下切实做早、做细、做好本单位的预算,细化计划并严格按计划进度实施。2认真总结考评、分析、调研的做法,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交流,全面分析数据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3做好项目实施的跟踪检查工作。 

  备注:部门业务费和其它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件8。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 2017年度收决算表 

          2.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3.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4. 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5.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6.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8. 2017年度部门业务费和其它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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