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三明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决算说明
来源:三明市发改委 时间:2018-07-28 17:43

  按照《关于批复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三明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三明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承担全市重点项目计划编制、跟踪管理、指导督促、协调推进、生成储备、检查考评等行政职能。 

    (一)组织编制全市重点项目中长期规划、前期工作计划、建设项目年度计划; 

    (二)研究提出年度市重点项目; 

    (三)指导市重点项目的建设,协调市重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四)跟踪检查重点项目的建设实施情况,对重点项目的前期工作进行协调管理; 

    (五)负责市重点项目建设的考核评比工作;组织对市重点项目参建单位(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业绩信誉进行考评登记; 

    (六)负责市重点项目征集、储备和滚动管理; 

    (七)承担全市“抓项目、增后劲、促发展”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重点项目建设战役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三明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包括0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及0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三明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财政核拨 

14 

7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三明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主要任务是: 

  深入开展“五比五晒”项目竞赛,狠抓重点项目开发、管理和推进工作。 

  (一)“五个一批”项目不断壮大 

  我市2017年全年列入省级“五个一批”项目管理库项目2975个,总投资8500.3亿元,其中本年新增项目2347个,总投资4964.7亿元。 

  (二)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290个市重点项目全年完成投资593.2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28.9%;有56个项目开工建设,有74个项目建成或部分建成。其中:185个省级重点项目全年完成投资367.2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15.0%,其中172个市管省重点项目完成投资278.9亿元,占年计划的123.2%;有46个新项目开工建设,并有52个项目建成或部分建成。2017年实施的221个省行动计划项目全年完成投资529.4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32.5%;有26个新项目开工建设,并有57个项目建成或部分建成。 

  (三)“五比五晒”项目竞赛成效明显 

  今年以来,我市在全市范围开展“五比五晒”项目竞赛活动,“五个一批”项目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具体有: 

  一是各地招商力度明显加强。各县(市、区)均制定了详实的全年招商计划,建立了“一把手”招商机制,主要领导主动出击、亲自洽谈,亲自拍板。同时,各地根据自身区位优势、产业基础及资源禀赋,大力策划开发项目,对策划的项目及时推出招商,积极走出去,引进来,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招商活动。 

  二是项目工作成效明显。从今年以来“五个一批”项目推进工作来看,项目工作情况较去年有较大改善,主要表现在:从项目总数来看,增长迅速。我市“五个一批”项目管理系统库存3000万元以上项目3868个,总投资9563亿元,本年新增项目3178个。从项目实施推进角度看,进展较快。全年3000万元以上开工、投产、增资三个批次项目合计数为866个。从生产性项目实施建设情况看,数量上升。全年3000万元以上开工、投产、增资三个批次中生产性项目合计数为377个。从自行组织招商场次情况看,热度持续。全年各县(市、区)共组织招商443场,其中主要领导参与场次178场。 

  (四)协调服务工作成效明显 

  我市进一步强化项目服务意识,通过省、市月度重大投资项目协调会和各专项协调会,全年共协调落实了34个重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63个问题,其中提请省上协调解决的有4个项目存在的6个问题。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三明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年初结转和结余64.85万元,本年收入166.51万元,本年支出154.76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6.61万元。 

  (一)2017年收入166.51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14.72万元,增长9.7%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66.44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万元。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07万元。 

  (二)2017年支出154.76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14.34万元,增长10.21%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95.2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92.55万元,公用支出2.71万元。 

  2.项目支出59.5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22.1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3.86万元,增长38.36%,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行政运行0.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9万元 

  (二)事业运行82.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3万元,下降2.04%。 

  (三)其他发展与改革支出26.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1万元,下降48.22%。主要原因是是重点项目前期经费支出减少。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66万元。 

  (五)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1万元,下降3.07%。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5.1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92.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8万元,同比下降69.03%。具体情况如下: 。 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 比2016年下降100%。 上级部门来明检查指导、调研、重点项目检查、评比、各县(市)来明汇报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30批次、接待总198人数。与2016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20%,主要是: 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规范接待标准。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7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与2016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三)公务接待费1.88万元。主要用于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没有项目。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2017年度收决算表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3.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4.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8. 2017年度部门业务费和其它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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