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三明市发改委 时间:2019-02-22 10:46

  根据委巡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年5月9日至6月8日,委巡察六组对市发改党组(含市粮食局、市物价局)开展了巡察,并于2018年9月25日反馈了巡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市委巡察六组巡察反馈会后,委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进一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上,形成整改合力。 

  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党组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先后召开6党组会研究推进整改工作,委党组书记、主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各责任单位主动认领,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驻委纪检组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强化问责追责,推动巡整改工作顺利开展。   

  细化措施,全面整改。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将巡察反馈的六个方面25个问题,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责任单位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市粮食局、物价局还分别制定了本单位的整改工作具体方案召开市发改委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巡察反馈的问题,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并提出下一步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建章立制,固化成效。终坚持标本兼治,把巡察整改与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紧密结合,修订或新制定49项规章制度,扎紧扎牢制度笼子,进一步发挥制度治本功能、凸显制度治党效应,切实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成果,真正把巡察整改工作转化为推动发改系统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的强大动力。   

  二、巡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党组作用弱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持续兴起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潮修改完善《党组工作规则》落实《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之间开展谈心谈话79人次。召开委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全面认领问题和责任,逐条对照巡察整改反馈问题认真反思,深刻剖析二是修订完善“三重一大”制度,严格加强对大额资金的集体研究。市物价局规定“1万元以上的资金使用,须经局务会集体研究决定”。市粮食局已将所属单位定期存款经转回基本户,并已责令有关责任人员作出检讨。三是加强项目组织管理。结合开展全市“五个一批”项目攻坚冲刺100天行动,加强重点项目组织管理,推动了一些难题破解,一批重点项目加快转化升格。巡察整改期间,每月筹备召开市政府重点项目月度协调会协调解决省、市重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67个扶贫项目开工滞后的清流县龙津镇下戈村田前背桥建设项目已于2018年11月开工建设。 

  2.关于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修改完善了中心组学习制度,建立每周全体干部学习制度,扎实抓好“大学习”活动。党组全体成员参加了市委举办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研讨班”,并通过了应知应会知识考试。二是抓好存在问题整改。修改完善市发改委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内容进行认真审查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未推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市发改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并健全完善意识形态研判分析制度二是开展意识形态综合分析1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系统内举办意识形态专题辅导讲座1场。三是修改完善了《市发改委公共领域等党建宣传载体管理制度》和《市发改委互联网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强对本单位互联网信息发布的审核、监管。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4.关于中心组学习开展不正常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并执行好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坚持每月集中学习1次。组织抽查了委学习中心组成员学习笔记,纠正了部分学习记录不及时、不规范现象。二是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党员领导干部都参加了所在支部的“新思想、新担当、新作为”专题组织生活会,每位中心组成员撰写1篇学习体会或调研文章。三是责成涉及学习记录存在造假现象、不规范、学习笔记不认真问题的相关责任人作出深刻检讨。 

  5.关于机关党委工作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改完善了《市发改委机关党委工作规则下发了《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会议纪录的通知》。二是加强党务干部思想教育和业务能力指导,组织系统基层支部书记、党务干部参加了市直机关党工委组织的业务培训。三是按时召开中心组学习、党委会、支部党员大会等会议,并做到会议记录真实、准确、完整,杜绝“一会多用”。四是责令涉及会议纪录“一会多用”、机关党委会议记录不规范的责任人作出深刻检讨。 

  6.关于“三会一课”制度不落实问题 

  整改情况:市粮食局党总支印发市粮食局关于做好基层党支部会议记录的通知》,要求各党支部严格按照会议召开情况如实、及时、规范做好各次会议的会议记录。市粮食局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对所属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进行督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检查。市物价局党支部《关于进一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将每周四下午定为党支部学习日,严格执行会议签到制度,规范做好会议记录。 

  7.关于党小组活动不正常问题 

  整改情况:市发改委机关支部针对党小组活动没有正常开展问题认真开展整改,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认真规范机关支部和党小组会议记录,明确由支部宣传委员、党小组副组长分别做好机关支部、党小组活动记录,定期上交党办备查、存档。市物价局党支部针对党小组抄袭支部会议记录问题,严格规范组织党员开展各项学习活动,严格做好党小组活动记录。市粮食局党总支针对所属支部均未成立党小组问题,2018年10月,市粮食局机关第一党支部成立2个党小组,市粮食购销公司、粮油贸易公司、荆西粮油储运站分别成立了党小组。 

  8.关于党课没有正常开展问题。 

  整改情况:市粮食局党总支针对领导干部上党课不落实、党课记录不认真问题,市粮食局局领导分别以《学习新思想奋力新作为再上新台阶》《以十九大精神为引领切实做好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提升支部组织力》为主题为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和直属企业中层以上干部上党课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粮油贸易公司、荆西粮油储运站党支部均开展讲党课活动。 

  9.关于不按规定收缴党费问题 

  整改情况:市发改委机关党委属各支部党费补缴工作已在边巡边改中整改到位,并完成全面自查,严格按照党费缴纳标准重新计算党费,建立党费收缴台账,并进行党务公开。市物价局党支部已对从工资代扣党费问题进行整改,推行党费日制度。市粮食局党总支认真组织学习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各支部指定专人做好每月党员交纳党费收工作。针对市粮食局下属一企业用公款代垫个人党费问题,责令有关责任人员作出检查,严禁再次出现工资扣党费公款代垫党费现象。 

  10.关于基层党的建设不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专题学习教育活动走过场问题市发改委机关党委要求所属党总支、支部认真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兴起“大学习”热潮的部署,开展“新思想、新担当、新作为”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好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并做好记录认真开展学习交流。对“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没有开展、学习态度不端正问题涉及的有关责任人员开展了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检查。二是针对支部换届不及时问题市物价局加大对党务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党务工作者的能力和水平,已于2018年11月完成本届党支部换届市粮食局党总支部分未及时换届的党支部已全部完成换届。三是针对发展党员工作违反组织程序问题。加强对党务干部教育指导,确保严格按照《党章》和发展党员程序发展党员,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市发改委机关党委在市直机关党工委的指导下,对2013年以来6名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表》中漏填机关党委预审意见材料,已全部补充完善整改到位市物价局党支部、市粮食局党总支已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有关责任人员作出检查。四是针对组织生活会不正常问题市物价局党支部加强对党务工作者的培训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召开党小组组织生活会,扎扎实实开展党员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市粮食局党总支建立党建工作督查制度,将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纳入党建工作督查之中,切实抓好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落实情况已责令有关责任人员作出检查。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1.关于主体责任不落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主体责任不落实问题,已修改完善《市发改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度》,强化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委党组书记对委分管领导、所属单位的主要领导开展廉政谈话12人次,分管领导与分管科室(单位)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43人次二是针对所属单位管理漏洞大问题,制定可行的岗位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重新修订了《市发改委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手册》。积极配合驻委纪检组,充分发挥机关纪委监督作用,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进行批评提醒、约谈,督促所属单位党组织开展自查和内审工作,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三是针对党章党规党纪学习不实问题,党组学习中心组成员开展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研讨,每位处级领导干部开展一场新思想学习宣讲。先后举办《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的专题辅导讲座,并及时开展案例通报和警示教育。市物价局党支部针对党章党规党纪学习不实问题,严格开展《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对《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等各项党建制度进行重新梳理修订。 

  12.针对制度建设不落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引用废止法规问题市发改委机关党委组织专人对市发改委党建工作制度汇编》进行了重新校核审定,逐字逐句排查,有关制度中引用废止法规错误进行整改使相关制度条款党章党规党纪和上级精神相一致,并健全完善了相关制度。二是针对制度照抄,没有结合各支部实际问题。市物价局党支部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对《中共三明市物价局支部委员会“1263”机关党建工作机制》进行重新修订完善,确保相关内容与本局工作职能相一致。市粮食局党总支已督促所属单位及企业各项工作制度进行修订完善,防止不切实际照搬照抄制度问题的发生。三是针对制度未执行问题市物价局重新修订《考勤管理制度》,并对有关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四是针对工程领域存在廉政风险问题市粮食局党总支督促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制定《零星工程维修管理办法》,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对应当公开招投标的项目严格执行公开招投标,严禁拆分工程规避招投标,并已责令有关责任人员作出检查。 

  13.关于抓“一把手”不落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市直机关党工委部署,及时组织开展机关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并已对测评中落实党建工作不力的相关人员进行约谈。二是由委党组书记对所属单位的主要领导定期进行廉政谈话,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三是加强检查督促督促所属单位“一把手”履行好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四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提醒、约谈、问责 

  14.关于抓查处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驻市发改委纪检组针对原纪检组未认真核实“荆西粮油储运站公款吃喝问题”的情况,一是成立初核组,对“荆西粮油储运站公款吃喝问题”进行调查。二是督促各综合监督单位组织党规党纪学习,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上级通报的违规违纪典型案例,增强拒腐防变意识。三是履行监督职能,特别是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检查,参加各综合监督单位召开的“三重一大”专题会议,并对有关事项提出监督意见。四是严把选人关口,督促并协助各综合监督单位抓好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把关五是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办理市纪委、市委巡察办移送的有关问题线索,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 

  15.关于抓部署、监督、检查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市粮食局党总支针对部署不到位问题,根据2018年党建工作要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两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市发改委机关党委针对监督不到位机关纪委力量没有发挥问题。修改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度》,补充了机关纪委的监督责任修改完善《党务公开制度》,补充了机关纪委应负责的“开展纪律教育、加强纪律建设”等内容。制定《党支部(总支)纪检委员监督责任清单》,强化机关纪委的监督作用。抓好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的落实,组织开展多个专项检查。三是市粮食局党总支针对检查不到位问题,制定了《党建工作督查制度,督促所属党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市粮食局党总支每季度对各支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检查发现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实行销号管理。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6.关于违规接待问题 

  整改情况:市粮食局修订完善了《市粮食局公务接待制度,对粮食局原使用复印件进行接待的,已由有关经办人员联系原来函单位按原复印件内容补正公函,已整改完毕市粮油贸易公司对无公函、使用电话记录单和公司的邀请函代替公函接待的,已联系接待对象据实补正公函,完善“三单”,现市粮油贸易公司规定业务招待已做到“五单”齐全。市粮油贸易公司所涉违规接待费用已清退完毕。 

  17.关于违规报销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市粮食局将涉及违规报销公交月票、读取学历学费等费用清退完毕。市粮食局直属企业(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市粮油贸易公司、市荆西粮油储运站、市军粮供应站)将应由个人结算的违规报销费用已清退完毕。市粮食局齐购买《福建省省志·粮食志》报销凭证市粮油贸易公司、荆西粮油储运站进一步完善商务公务用茶制度市荆西粮油储运站终止违规租赁花卉合同市粮食局会计工作组,设立总会计,对所属单位的开支进行集中审核把关。二是市物价局分别在自查自纠和边巡边改中全部清退各类违规报销费用,并责令市政府投资项目策划评审与认定中心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把关财务报销审核审批。决定从2019年1月1日起,市政府投资项目策划评审与认定中心(原价格认证中心)停止事业性收费项目,从源头上防控风险。 

  18.关于变相发放津补贴福利问题 

  整改情况:市发改委已将违规发放的奖金11010元清退完毕,市粮食局、市物价局及其下属单位违规发放的奖金及津补贴也全部完成清退。今后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依照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的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和奖金,做到发放有依据,确保不再发生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奖金问题。 

  19.关于公款旅游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市粮食局和所属企业对发现的公款旅游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相关违规费用清退完毕。同时严格落实报销审核制度,市粮食局军供与资产管理科及各公司财务科加强合规性审核。规范开展党建活动与工会活动,禁止假借党建活动与工会活动名义开展变相旅游。二是市物价局对公款旅游违规费用已全部清退完毕,并以此为戒,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按照要求开展职工工会活动,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20.关于公款送礼问题 

  整改情况:市粮食局所属企业对违规公款送礼已整改清退完毕,并加强廉政警示教育,扎紧扎牢制度笼子,筑牢不敢腐、不想腐的思想防线。 

  (五)选人用人方面 

  21.关于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市发改委党组加强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学习组织开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干部任用政策法规学习。把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学习列入每年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并强化人事干部的教育培训,充实配强干部人事工作力量,提升干部工作水平规范工作程序。 

  22.关于聘用与工作无关工作人员问题 

  整改情况:市政府投资项目策划评审与认定中心2018年11月份与3位聘用人员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六)其它方面 

  23.关于存在编造虚假会议套取公款问题。 

  整改情况:市粮食局和所属企业进行认真整改,加强学习教育,严肃财经纪律,落实会议费用预算结算制度市物价局领导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深刻检讨,原价格认证中心负责人已在市政府投资项目策划评审与认定中心作深刻检讨。 

  24.关于存在公款私存和经营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市粮食局所属粮贸企业已将人账户上的销售款全部清理完毕,并明确经营大米和食用油的销售往来款项直接进入公司账户。修订完善《粮油业务经营资金管理制度》,加强经营资金管理,严禁公款私存。 

  25.关于不配合组织巡察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市粮食局、市物价局个别同志不配合组织巡察问题,市粮食局、市物价局已分别对当事人进行约谈批评。同时,市粮食局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在粮食系统兴起“大学习”热潮,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通过会议上多次强调要提高思想认识,全力配合巡察整改,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市物价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共三明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并举一反三,吸取教训。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市委巡察办移交“巡察问题线索”8件,其中,已办结2件,驻市发改委纪检组正在核查处置6件。目前,给予党纪立案1人,辞退1人。根据有关线索核实情况,将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其他涉嫌违纪人员进行党纪立案审查或问责处理。 

  四、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市发改委党组持续深化巡察整改,按照中央和省、市的部署要求,充分利用好前期整改成果,持续抓好抓实后续工作,努力推动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提高站位树牢“四个意识”。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不断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以抓好巡察整改的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不断深化和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努力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取信于民。 

  (二)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扛起巡察整改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对照市委巡察六组的反馈意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务实过硬的措施,把巡组各项具体要求落到实处。坚决克服“过关”心态决不松劲歇脚。对已整改完成的,适时组织“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锲而不舍、久久为功,力争取得更大成效。 

  (三)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深落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始终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推动委系统党组织书记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形成“头雁效应”。严格落实机关纪委监督责任,综合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深化廉政警示教育,重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进一步完善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廉洁风险防控机制,确保各项权力规范、透明、高效运行。通过巡整改责任的层层落实,形成全一起抓整改、抓全面从严治党的良好局面。 

  (四)完善监督管理长效机制。持续深化整改工作,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巡整改全过程根据委巡察六组指出突出问题,举一反三、堵漏洞,切实解放思想,创新思路、举措、机制,通过改革和制度创新,加强权力制约监督,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把督促整改与选人用人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逐步形成用制度管理、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工作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8-8968879;邮政信箱:三明市梅列区红岩新村24幢216室,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党委,邮编:365000;电子邮箱:tomxmxm@163.com。     

    

    

    

中共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19年2月22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