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秋粮收购安全有序进行,保障农户售粮利益,10月22日—25日,三明市粮储局监督检查科有关人员采用“双随机”的形式,先后深入到建宁县、泰宁县、将乐县和沙县等地粮食收购现场开展秋粮收购市场以不发文件通知的形式进行了专项调研。主要对各级储备订单粮食收购政策执行情况、执行“五要五不准”粮食收购守则情况、各级储备订单粮食收购粮款和补贴款的兑现情况和粮食流通监管热线宣传落实情况等主要情况进行调研。
调研结果表明如下:
(一)除粮食经纪人外,我市未发现粮食收购主体无证无照收购粮食现象,相关资质条件达到规定要求。
(二)各收储库点够严格执行国家粮油质量等级标准和水杂增扣量标准,不存在压级压价或抬级抬价以及拒收农民交售的符合质量标准粮食等行为。
(三)合理规划收购网点,各收储库点能够执行国家粮食收购价格政策,做到敞开收购,不停收、不拒收,没有发生农民“卖粮难”现象,未发现“转圈粮”、“人情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欺行霸市等扰乱收购秩序行为。
(四)能够及时支付农民售粮款,坚持“一手粮、一手钱”,未发现挤占挪用收购资金、“打白条”等行为。
(五)各粮食收储库点能够按时报送收购进度,不存在虚报、瞒报、拒报统计数据等现象。
(六)各收储库点能够公开收购粮食质价标准,做好收购政策宣传。并开辟售粮绿色通道和提供优质服务。
发现的主要问题:1、泰宁县朱口粮站的粮食收购质量标准宣传不够到位。2、将乐县光明粮食购销站和建宁县里心粮库未在收购场所张贴公布“12325”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热线宣传画报及监督电话。3、沙县夏茂粮站和高桥粮站的政策宣传海报未及时更新。
整改意见:要求各收购库点做好粮食收购政策和收购质量标准的宣传公示,及时更新粮食收购政策宣传内容。
三明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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