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投集团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重新核定限价房定向部队剩余房源销售价格的报告》(明城投〔2020〕197号)悉。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价格管理的通知》(闽发改服价〔2019〕389号)及《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市区限价商品住房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明政文〔2014〕202号)有关规定,经报请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对该批定向分配部队存量限价房销售价格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限价房销售均价
(一)B05安置房项目8597元/平方米;
(二)梅园大酒店周边地块安置房项目9805元/平方米;
(三)东新六路安置房项目9418元/平方米;
(四)列东老体育馆安置房项目9578元/平方米。
二、本销售价格为各类型住宅的最高销售均价,销售单套住房时,对不同楼层及朝向的单套住房销售价格的调节,按每升高一层加50元/平方米,每降低一层减50元/平方米;朝向调节按一梯两户一字形住房楼东侧加50元/平方米,中间不加不减,西侧减50元/平方米,其他类型住房楼不调节的原则,由你司根据楼层、朝向等计算单套住宅销售价格。
三、你司要严格按照明码标价的有关规定,在销售场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批准的销售价格文件,标示每套住房的销售价格,并将一房一标价情况报送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备案。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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