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02-0500-2023-00022
  • 备注/文号: 明发改函〔2023〕41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5-29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关于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232019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三明市发改委 时间:2023-05-29 11:08

  

林秀梅委员: 

  《关于统筹城乡融合发展,破解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的提案》(第232019号)由我委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关于科学布局,构建县域空间格局的建议 

  针对您提出的宝贵意见,我委认真研究吸纳,采取如下措施积极办理:一是优化县域发展空间布局。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构建“一核一环多点”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积极推动三元、沙县、永安组团融合发展,打造市域核心发展区。推进环大金湖旅游度假区建设,打造国内著名旅游目的地。二是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根据《福建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明确以县(市、区)为单元确定主体功能分区,三元、沙县、永安为省级城市化地区,明溪、清流、尤溪、将乐和建宁为国家级农产品主产区,泰宁为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大田为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目前,正在编制的《福建省国土空间规划》将进一步优化我市各县(市、区)的主体功能定位。三是科学划定“三区三线”。目前,我市正在抓紧编制《三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进一步优化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布局,统筹开展“三线”(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三区三线”的科学划定将有利于构建以县城为中心、以乡镇为节点、以农村为腹地的城乡融合发展空间体系。 

二、关于统筹协调,促进城乡协同发展的建议 

  针对您提出的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平台建设、推动城乡产业协调发展、实行差异化发展等宝贵意见,我委认真研究吸纳,采取如下措施积极办理:一是加快城乡融合发展平台建设。着力推进建宁县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和清流县、宁化县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持续推动明溪药谷小镇、永安石墨小镇、建宁贡莲小镇、宁化客家文化小镇、清流林畲桂花小镇等5个省级特色小镇建设,推动特色小镇储备项目及早谋划生成、签约项目尽快落地建设、在建项目加快施工进度、已有项目主动增资扩产,促进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早见效。二是推动城乡产业协同发展。深化园区标准化建设,完善项目配套,推进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等进园区,提高园区运营管理效能。加强园区招商合作,进一步提升集美(清流)山海协作共建产业园、龙海泰宁产业园区、明溪-鲤城山海协作产业园、泉港宁化华侨经济开发区等平台承载能力,吸引沿海地区“腾笼换鸟”,推动产业链跨市布局。三是实行县域差异化发展。推动“三沙永”组团发展,提升三元区中心城市核心区功能,拓展沙县枢纽经济功能,强化永安高端制造业功能。深入实施“大城关”战略,大力发展特色县域经济,发挥尤溪、大田等县地理位置优势,积极对接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和福州都市圈,重点发展纺织、机械装备等优势产业。发挥明溪、清流、宁化县特色资源优势,重点发展新材料、新能源、新医药等产业,加快差异化发展,打造新兴产业集聚区。发挥建宁、泰宁、将乐县绿色生态优势,重点发展文旅康养、特色现代农业、循环经济等产业。 

三、关于创新科技,强化数字赋能的建议 

  针对您提出的加快农村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升级,强化数字公共服务供给、加快数字技术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等宝贵意见,我委会同市农业农村局认真研究吸纳,采取如下措施积极办理:一是加快农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已经完成6个省级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建成63家省、市级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下一步,持续推动数字农业发展,优化提升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开展市场信息、技术指导等农业生产性服务,不断提高益农信息社运营能力。同时,重点推进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等数字农业示范工程建设,充分发挥试点示范的辐射带动作用,争取每年打造5个市级以上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建成1家省级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二是提升数字服务能力。推进“互联网+教育”,加强数字校园、智慧校园建设,建设区域教育资源平台,进一步为农村和边远地区中小学提供丰富的在线教育学习资源。推进“互联网+健康”,以县域集成平台系统为抓手,稳步推进智慧医疗、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信息系统建设。推进“互联网+养老”,加快建设全市统一的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汇聚线上线下资源,精准对接需求与供给,为老年人提供“点菜式”就近便捷养老服务。三是推进数字经济融合发展。引导城乡服务业转型升级,加快金融、物流、零售、旅游等生产、生活领域服务业数字化进程。大力培育电商新业态,做大做强跨境电商产业链,深化农村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创建工作,推进红色文化资源数字化。 

四、关于健全机制,完善农业人口市民化配套政策的建议 

  针对您提出的打造乡村振兴人才队伍、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建立“三农”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试点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化等宝贵意见,我委会同市农业农村局认真研究吸纳,采取如下措施积极办理:一是推进乡村振兴人才回引。目前,新回引110名优秀人才返乡任职,新组建联村党组织30个,新安排15名机关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或退休干部担任乡村振兴指导员。全市确定57个乡镇开展“导师帮带制”试点,带动解决实际问题、促进产业发展、推进基层治理。下一步,将加大农村人才回引力度,进一步完善本地籍在外优秀人才信息库,建立常态跟踪联系机制,有针对性地筹划举办专门业务培训班。二是坚守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底线。全面落实取消县城落户限制政策,进一步畅通在本地稳定就业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渠道。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存量建房处置等涉及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始终坚持土地公有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三是加强乡村振兴财政支持。制定《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补充通知》等文件,将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纳入市对县实施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中。下一步,将进一步健全乡村振兴投入保障机制,稳定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四是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机制。通过年度清产核资,全面摸清了资产的存量、结构、分布和运用效益等集体家底,截至2022年底核实集体资产总额185.63亿元。通过确认成员身份,经营性资产收益权量化,赋予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资产占有、收益等权益。通过建立健全产权明晰、运转顺畅的集体经济运营机制,优化农村各类资源要素配置,使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同时,挂牌成立市级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出台《促进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交易的若干措施(试行)》等文件,明确一定标的以上的集体资源资产流转及项目招标采购必须进场交易。截止今年3月底,已完成交易410宗,成交金额突破2亿元,实现溢价收入3402.02万元。下一步,将加强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化建设,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机制,推进农村“两闲”资产盘活利用。 

最后,希望您一如既往关注、支持城乡融合发展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联人:黄兴敏 

  联系电话:0598-8280070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29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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