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02-2800-2022-00007
- 备注/文号: 明发改审批〔2022〕109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4-27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三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闽西北中医重点专科康复与治未病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明中西医院〔2022〕5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三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闽西北中医重点专科康复与治未病中心大楼建设项目(项目编码:2110-350400-04-01-420638)建设,能更好地发挥中西医结合康复中心的优势,对提高病人生活质量,减少重症、致残发生率,减轻社会负担等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三元区。
三、项目单位:三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建设康复与治未病中心大楼一幢,建筑层数为地下2层、地上19层(局部裙房1至4层)。配套建设给排水、电气、消防、通风、人防、道路、绿化等设施工程。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26415.8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23556.8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1601.1万元、预备费1257.9万元。建设资金由项目业主多渠道筹措解决。
六、项目建设工期:48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项目设计、施工及监理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鉴于该项目勘察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同意项目单位申请采取邀请招标方式发包;其它采购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查批复,项目整体风险等级属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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