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02-2800-2024-00005
- 备注/文号: 明发改审批〔2024〕28 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2-01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三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康复与治未病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明中西医院〔2024〕1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三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康复与治未病中心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401-350400-04-01-543630)建设,对充分发挥中医“治未病”优势,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等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三明市三元区沙洲新村 13 幢。
三、项目单位:三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总建筑面积31000㎡,建设康复与治未病中心一幢,建筑层数为地下二层,地上十一层。配套建设给排水、电气、消防、通风、人防、道路、绿化等其他配套设施工程。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3156.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0375.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677.9万元、基本预备费1102.7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1个亿,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1个亿,自筹资金3156万元。
六、项目建设工期:36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重要设备、材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查批复(明卫〔2024〕5号),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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