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0102-2800-2024-00018
- 备注/文号: 明发改审批〔2024〕103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4-29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三明市燃气设施建设、更新改造及智慧燃气监管系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明中燃〔2024〕1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三明市燃气设施建设、更新改造及智慧燃气监管系统项目(项目编码:2404-350400-04-01-918625)建设,对提升燃气供气能力、促进燃气行业可持续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三明市三元区、沙县区。
三、项目单位:三明市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新建次高压A燃气管道25千米、市政中压燃气管道133千米,超期燃气表更换居民72801户、商业450户,燃气市政管网更新改造11.57千米,庭院燃气管网改造76.39千米,立管及户内更新改造32160户,市区餐饮业瓶改管1155户,市区居民瓶改管3561户,智慧燃气监管系统平台升级等。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38900.9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3274.9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937.71万元,基本预备费1810.63万元,建设期利息877.61万元。建设资金来源:除申请国债资金31120.75万元外,其余7780.19万元由业主单位通过自有资金、银行贷款、融资等方式筹措解决。
六、项目建设工期:30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三明市住建局审查批复,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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