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02-2800-2024-00024
  • 备注/文号: 明发改审批〔2024〕195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8-06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三明市区部分道路及交安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来源:三明市发改委 时间:2024-08-06 11:18

三明市市政工程养管中心: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三明市区部分道路及交安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明市政养管〔2024〕5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三明市区部分道路及交安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编码:2405-350400-04-01-977158)建设,对解决部分道路交通秩序混乱问题,治理交通堵点等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三明市区。

  三、项目单位:三明市市政工程养管中心。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按城市主干路标准设计,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对东乾二路(江滨路-新市北路段)、台江大桥与工业南路交叉口、台江大桥与江滨南路交叉口路面改造,共计15809平方米,配套建设雨水改造工程等,完善虎头山路口信号灯及电警设备。

  五、主要设计标准: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荷载标准为BZZ—100KN。

  六、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188.6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45.5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7.34万元、基本预备费45.72万元。建设资金来源:申请2024年地方政府一般债。

  七、项目建设工期:14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项目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重要设备、材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鉴于该项目设计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同意项目单位的申请,依法可不进行招标,其他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九、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三明市城管局审查批复(明城管〔2024〕17号),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请据此批复抓紧组织实施。

  附件:三明市区部分道路及交安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概算表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6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