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0102-2800-2025-00035
- 备注/文号: 明发改审批〔2025〕79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4-21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智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报来《智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核准智胜化工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增田~智胜110千伏线路工程、观成~智胜110千伏线路工程)项目的请示》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了满足你司合成氨装置清洁生产工程技术升级项目用电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智胜化工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增田~智胜110千伏线路工程、观成~智胜110千伏线路工程)(项目编码:2504-350400-04-01-336969)。
项目单位为智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三明市永安市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增田~智胜110千伏线路工程:新建单回架空线路径长度约8.0公里,新建单回电缆路径长度约0.5公里,新建杆塔约24基。观成~智胜110千伏线路工程:新建单回架空线路径长度约12.0公里,新建杆塔约33基。
四、项目总投资为2467.65万元,建设资金由智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五、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六、请你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在建设过程中,加强管理,落实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七、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你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