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0102-2800-2025-00045
- 备注/文号: 明发改审批〔2025〕118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6-23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园林中心: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自行车道海绵化改造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明园综字〔2025〕4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自行车道海绵化改造项目(一期)(项目编码:2504-350400-04-01-638828)建设,对完善市区自行车道片区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改善人居环境等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市区沙溪河两岸。
三、项目单位:三明市园林中心。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总长度约2397米,改造面积约26251平方米,东岸从下洋加油站至列东大桥,西岸从垃圾中转站至梅列大桥。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自行车道改造提升,拆除自行车道面层,重新铺设彩色透水混凝土,伸缩缝增加引水槽等。上平台行道树树池改造,并对沿线道路绿化提升,局部改为生物滞留池。局部人行道、上下平台广场及步道破损面层改造为透水砖、彩色透水混凝土。土方换填,新建绿地海绵化低影响开发设施(含海绵植物、植草沟、护栏外下凹绿地、生物滞留池、雨水罐等消纳边坡雨水及上平台道路雨水)、海绵科普标识、雨水管引流和清淤通道。
五、主要设计标准: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60%。
六、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6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39.3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5.02万元,基本预备费25.68万元。建设资金来源:海绵示范城市第四批中央补助资金。
七、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项目施工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鉴于该项目设计和监理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同意项目单位的申请,依法可不进行招标,其他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九、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三明市城管局(明城管〔2025〕21号)审查批复,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请据此批复抓紧组织实施。
附件:自行车道海绵化改造项目(一期)工程概算表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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