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0102-2800-2025-00052
- 备注/文号: 明发改审批〔2025〕152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8-06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清流县金星园福多邦项目双电源110kV线路接入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清金星〔2025〕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清流县金星园福多邦项目双电源110千伏线路接入工程项目(编码:2507-350400-04-01-972797)建设,对提供福建福多邦科技有限公司永久性电源保障等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清流县温郊乡、嵩溪镇。
三、项目单位:清流县金星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新建110千伏福宝变至金星园福多邦项目红线单回线路总长约14.85千米;新建110kV嵩溪变至金星园福多邦项目红线单回线路总长约0.95千米, 其中架空路径长度约0.85km,电缆路径长度约0.1千米。全线共新建杆塔50基(其中角钢塔46基,钢管杆4基)。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187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55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79万元、基本预备费37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争取专项债券等上级补助资金,其余资金由地方财政统筹安排。
六、项目建设期限:12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项目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重要设备、材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鉴于该项目勘察、设计和监理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同意项目单位的申请,依法可不进行招标,其他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清流县人民政府审查批复,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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