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02-2800-2025-00054
  • 备注/文号: 明发改审批〔2025〕159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8-19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麒麟山公园海绵化改造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来源:三明市发改委 时间:2025-08-19 15:52

三明市园林中心: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麒麟山公园海绵化改造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明园综字〔2025〕6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麒麟山公园海绵化改造项目(一期)(项目编码:2507-350400-04-01-571711)建设,对提升麒麟山公园排水防涝能力等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三明市麒麟山公园

  三、项目单位:三明市园林中心。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建设范围面积约27836平方米,对动物园及麒麟山南侧绿地设置雨水花园、下沉式绿地、碎石渗沟、生物滞留池、植草沟、雨水台地、高位花坛、调蓄塘、海绵植物等低影响开发设施。路面透水铺装改造、给排水系统更新、山地雨水部分截流、雨水回用蓄净设施、雨污分流系统、海绵科普展示等海绵化改造。

  五、主要设计标准: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80%。

  六、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9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73.9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3.17万元,基本预备费42.86万元。建设资金来源:海绵示范城市第四批中央补助资金

  七、项目建设期:12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项目施工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鉴于该项目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同意项目单位的申请,依法可不进行招标,其他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九、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三明市城管局审查批复(明城管〔2025〕31号),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请据此批复抓紧组织实施。

  

     

  附件:麒麟山公园海绵化改造项目(一期)投资概算表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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