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02-2800-2025-00058
  • 备注/文号: 明发改审批〔2025〕175 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9-03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三明市沙溪一河两岸海绵化改造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来源:三明市发改委 时间:2025-09-25 16:49

 三明市园林中心: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三明市沙溪一河两岸海绵化改造项目(一 期)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明园综字〔2025〕7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三明市沙溪一河两岸海绵化改造项目(一期)(项目编码:2508-350400-04-01-898488)建设,对缓解城区沙溪河两岸内涝,促进整体景观提升等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市区沙溪河两岸 

  三、项目单位:三明市园林中心。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总长度约 5.5 公里,改造面积约42315.34平方米,东岸位于复康路至下洋加油站、如意桥至 徐碧大桥,西岸位于荷花码头至春江居小区。主要建设内容为沿 河步道、自行车道、并行园路及绿地海绵化改造,绿化和挡墙提升,增设高位花坛、海绵科普、低影响开放设施等。 

  五、主要设计标准: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 80%。 

  六、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 1247.89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84.7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03.73 万元、基本预备费 59.42 万元。建设资金来源:海绵示范城市第四批中央 补助资金。 

  七、项目建设期:12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项目施工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鉴于该项目设计及监理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同意项目单位的申请,依法可不进行招标,其他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九、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三明市 城管局审查批复(明城管〔2025〕36),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请据此批复抓紧组织实施。 

    

    

    

  附件:三明市沙溪一河两岸海绵化改造项目(一期)投资概算表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9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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