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02-2800-2025-00066
  • 备注/文号: 明发改审批〔2025〕211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10-15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清流县流水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三明市发改委 时间:2025-10-15 14:54

   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清流县流水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清发改〔2025〕10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清流县流水水库工程(项目编码:2509-350400-04-01-249185)建设,对满足清流县李家乡吴家村灌片及琴源水库左干渠部分灌片灌溉用水需求等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清流李家吴家村流水自然 

   三、项目单位:清流县民生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建设一座以灌溉、供水、防洪为主,兼顾发电消能等综合利用的小(1)型水库枢纽工程,水库总库容为358.86万方米。枢纽工程由新建拦河坝1座(包括溢洪道)、引水系统(进水口、引水总管道、消能电站与左右各1条灌溉供水管道)等主要建筑物及上坝公路、管理房附属建筑物组成。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18682.54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12832.97万元建设征地移民补偿费为4941.64万元,水土保持工程625.60万元,环境保护工程282.33万元。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资金,其余由地方政府自筹解决。 

   六、项目建设期:36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清流县人民政府(清政文〔2025〕54号)审查批复,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据此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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