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02-2800-2025-00067
  • 备注/文号: 明发改审批〔2025〕213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10-17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三明清流龙津~五里110千伏线路工程核准的批复
来源:三明市发改委 时间:2025-10-17 15:09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三明供电公司

  报来《国网三明供电公司关于三明清流龙津~五里110千伏线路工程核准的请示》(明电建设〔2025〕253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了满足用电负荷增长的需要,提高电网供电能力和可靠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三明清流龙津~五里110千伏线路工程(项目编码:2501-350400-04-01-511437)。项目单位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三明供电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清流县。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龙津~五里110千伏线路,其中架空段6.7公里,导线截面采用240平方毫米,电缆线路0.07公里,导体截面采用630平方毫米。新建通信光缆7.5公里。扩建龙津变110千伏五里间隔1个;扩建五里变110千伏龙津间隔1个。 

  四、项目总投资为944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88.8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 

  五、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重要设备、材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六、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请你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在建设过程中,加强管理,落实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八、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你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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