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02-2800-2025-00071
  • 备注/文号: 明发改审批〔2025〕225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11-14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东乾二路南侧(江滨路至新市北路段)海绵化提升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来源:三明市发改委 时间:2025-11-14 14:18

 三明市园林中心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东乾二路南侧(江滨路至新市北路段)海绵化提升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明园综字2025〕9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东乾二路南侧(江滨路至新市北路段)海绵化提升(项目编码:2508-350400-04-01-261499)建设,对最大限度地实现雨水在城市区域的积存、渗透和净化,促进雨水资源的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三明市三元区东乾二路南侧 

  三、项目单位:三明市园林中心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改造面积约9709.97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有雨水花园、旱溪、高位花坛等,铺设透水路面,建设溢流井、渗井、道路截水沟、雨水花园绿化灌溉管网等,配套建设海绵科普宣传栏、海绵城市主题宣传桌椅等附属工程。 

  五、主要设计标准: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80%。 

  六、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49.0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92.6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6.20万元,基本预备费10.17万元。建设资金来源:海绵示范城市第四批中央补助资金 

  、项目建设期:12个月。 

  、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项目施工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鉴于该项目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同意项目单位的申请,依法可不进行招标,其他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三明市城管局审查批复(明城管202542号),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请据此批复抓紧组织实施。 

    

  附件::东乾二路南侧(江滨路至新市北路段)海绵化提升投资概算表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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