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0102-2800-2026-00050
- 备注/文号: 明发改审批〔2026〕174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 2026-09-23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将乐县张源水库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将发改〔2026〕27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将乐县张源水库工程开展前期工作。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将乐县张源水库工程(项目编码:2505-350400-04-01-624076)。
二、项目建设地点:将乐县漠源乡张源村。
三、项目单位:将乐县水利局。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张源水库正常蓄水位397.50米,死水位381.5米,设计洪水位397.5米,校核洪水位397.97米;水库总库容411.01万立方米,兴利库容353.86万立方米,为多年调节水库。工程规模为小(1)型,工程等别为Ⅳ等工程。本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的建设内容为新建拦河坝1座(含溢洪道)、消能电站装机容量1000千瓦等主要建筑物及上坝公路、管理房等附属建筑物;二期的建设内容为引水系统(引水隧洞、地埋钢管、闸阀室等)。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等:项目估算总投资31246.05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18409.75万元、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10763.97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1580.33万元、环境保护投资492.00万元。建设资金来源:申请中央水利发展资金补助,其余由将乐县财政自筹。
请根据相关建设标准,按照科学、合理、实用原则,注重投资实效,抓紧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建设规模和总投资、落实建设资金拼盘方案,并按基建程序批报。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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