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三明市发改委 时间:2024-01-18 09:4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办公开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1日起至1231日止。本年报在“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fgw.sm.gov.cn/)公布,欢迎查阅。

    若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市发改委办公室联系(地址:三明市三元区红岩新村24幢3楼,电话:0598-8241562,电子邮箱:smfgw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及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发布更新重点领域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批复等情况。2023年市发改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481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02条;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3条;行政许可类信息24条;重大建设项目信息6条;其他类信息34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机制。2023年我委共收到政务信息公开申请5份,办结5份,全部按时办结。从申请形式看,以信函申请为主;从申请内容看,以建设项目的批复信息为主。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全面梳理规范性文件。根据省、市工作安排,我委开展了涉及民营经济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并对有关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经审查市发改委没有涉及民营经济地方性法规等相关文件、没有违反公平竞争情况。2023年,按照“谁制定、谁入库、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做好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上传入库和审核发布工作,目前官方网站公开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9件。

    二是悉心开展政策解读。2023年,通过三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我委以图文并茂形式深入浅出地解读了《三明市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实施方案》出台背景、总体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

三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2023年4月27日我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卢燕琴接受三明市政府门户网站专访就“沪明对口合作”主题与广大市民直接在线交流,倾听群众心声、解答热点难点问题,取得较好反响。通过单位网站发布了《征求<支持民营经济做大做强近期若干举措》意见的公告》、《关于三明市级政府定价管理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等8件征求意见公告,均未收到群众的建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制定印发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管理制度的通知》,明确了网站各栏目责任科室、更新频率等,确保网站规范、高效、安全运行。设置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专栏,由委党办定期开展更新维护,确保专栏每月更新1篇以上,今年以来已更新专栏信息26篇。

(五)监督保障

   充分发挥委办公室牵头,各科室、所属各单位协同配合工作联动机制,根据省、市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及时优化更新官方网站,积极处理群众依申请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务公开工作内部协作配合不够,导致公开信息更新不够全面及时,特别是专栏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还需进一步加强。

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鉴于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今后我们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改进和完善一是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及时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人,并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精细化运作;二是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加强机关干部政务公开理论知识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提升专业素养,提升整体信息公开工作能力;三是多样化开展重大政策解读,围绕扩大有效投资、稳住宏观经济大盘政策、公众关注热点等方面的政策多形式开展准确透彻,通俗易懂的解读,提高政策传播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