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发改委下达排水设施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我市明溪县、将乐县、尤溪县县城排水设施建设项目获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3392万元,占全省43%,位列全省第一。
项目资金将主要用于新建改造县城各类排水管网、雨水管网及配套基础设施等,为我市加强内涝治理、加快排水设施补齐短板提供了有力支撑,将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
下一步,市发改委将继续按照《排水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指导相关县落实主体责任,推动中央预算内资金按时足额拨付,督促项目按期开工建设,做到“项目等资金”,切实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资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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