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市区各机动车停车服务经营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根据《三明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明价〔2017〕30号),现将我市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三明市城区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范围:
(一)政府全额投资建设的专业停车场。
(二)机场、车站、码头、交通枢纽站和公共交通首末站、换乘站以及旅游景区等配建的停车场。
(三)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立(办)的医院、学校、体育场馆、文化馆、博物馆、养老院、殡仪馆等配建的停车场。
(四)经授权的部门、机构依法施划的路内停车泊位。
(五)其他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特征的需要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所。
二、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专业停车场和道路泊位停车收费标准详见附表。
三、各停车经营单位要认真落实《三明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的免费规定,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中所列的五种情况车辆停放免收停车费。
四、各停车场经营单位要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自觉规范价格行为,合法经营。停车场所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醒目位置设置明码标价公示牌或公示栏,标明停车场所名称、收费标准、定价主体、收费依据、计费方式、免费时段、价格举报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
五、本通知自2018年10月10日起执行。
附件: 三明市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三明市物价局
2018年8月21日
三明市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类 别
计价 单位
收费标准
备 注
道路泊位停车
一类区域停车泊位
元/车位
5元/2小时
2小时以上每超过1小时加收2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每日(自然日)每车位最高收费20元。
二类区域停车泊位
4元/2小时
2小时以上每超过1小时加收2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每日(自然日)每车位最高收费15元。
专业停车场停车
小车
元/辆
2小时以上每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连续24小时最高收费20元。
大车
8元/2小时
2小时以上每1小时加收2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连续24小时最高收费40元。
说明:
1.车辆停放时间在15分钟内免收费, 22:00--次日7:30时间段道路泊位临时停车免收费。
2.道路停车泊位区域划分由两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界定。
3.大车是指要占用两个停车位的车辆,超大型车辆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由停车场经营单位自行定价。
抄送:省物价局,市政府办、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各县(市、区)物价局,梅列、三元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三明市物价局 2018年8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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