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21500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三明市发改委 时间:2021-06-07 11:05

民建三明市委员会:

  《关于推进我市塑料污染治理的建议》(第215003号)由我单位会同市商务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邮政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关于“广泛宣传引导,形成社会共识”方面

  一是加强媒体平台宣传,通过聚焦三明、三明日报等宣传平台,广泛宣传塑料污染治理相关法律政策、塑料制品分类办法和回收措施等。二是结合主题活动宣传,在节能宣传周、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等主题活动中,通过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等形式,利用微信公众号、宣传栏、LED等方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塑料污染治理宣传活动。三是进校园进课堂宣传,市教育局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垃圾分类、环境保护等主题活动,开展塑料污染治理宣传教育,把环保知识融入课堂、融入养成教育、融入实践基地建设等措施,不断提升教育系统生态文明教育实效。四是各相关部门开展宣传活动,市邮政局组织召开全市寄递企业邮政行业法律法规及绿色发展培训,指导企业做好绿色包装和瘦身胶带使用,大力推广可循环快件总包,创建绿色示范网点;市农业农村局对《农用薄膜管理办法》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宣传,主动答疑解惑,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市交通运输局结合交通运输安全专家指导服务等工作,向航运企业、船舶业主宣贯塑料污染治理和船舶污染防治等相关文件精神,要求严格按照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工作规程做好船上生活垃圾收储转运,严禁将塑料等垃圾倒入湖中。

  下一步,组织各级各相关部门对前期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查找问题短板,努力研究改进工作措施和办法。通过政策图解、公益广告、短视频等新媒体形式持续加强宣传力度。结合主题宣传,积极开展集中培训和生活垃圾分类进学校、进社区、进医院、进机关等活动,同时开展舆论监督,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关于“把好生产环节,强化源头治理”方面

  一是禁止、限制生产不可降解塑料包装制品,我委联合市生态环境局,立足三明市现有塑料使用情况,兼顾可行性,把握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活便利平衡,制定印发《三明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明确禁止生产、销售塑料制品工作,由各县(市、区)和市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泡发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确保到2022年底前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二是鼓励研发生产替代产品,根据国家和省上投资导向,积极向国家和省上争取一批符合条件的可降解塑料产能项目补助,支持企业加强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替代材料的产品研发和生产,提升我市可降解塑料市场供应能力。

  下一步,进一步传导工作压力,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定期总结分析工作进展情况,完善塑料制品管理制度,强化部门主体责任落实。加大环保执法检查力度,通过禁止一批、限制一批、替代循环一批、规范一批,有序禁限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积极对接国家和省上,争取塑料污染治理工程项目、资金、政策的支持。

  三、关于“限制销售环节,减少塑料污染”方面

  制定印发《三明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明确提出2022年底前市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市商务局围绕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以大中型零售企业、骨干集贸市场为重点,通过开展政策宣传、组织督导检查、向顾客免费发放无纺布环保购物袋等途径,推广限塑工作开展。建立健全商场、超市、电子商务等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回收报告制度。目前,全市共注册报告主体30家,其中商品零售场所13家(商场9家、超市4家),电商企业17家。

  下一步,继续推进快递包装标准化、绿色化、减量化和可循环,督促各寄递企业采购使用符合标准的包装材料,推进可循环快递箱(盒)投入使用量,提升可循环使用次数,逐步推进普通胶带、一次性塑料袋、填充物的替换可降解使用工作;在大型商场等重点场所开展使用塑料替代品、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试点工作,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加以推广,确保到2022年底前完成目标任务。

  四、关于“建立回收体系,实现塑料再利用”方面

  一是做好分类收集,在市区办公楼、住宅小区、车站等场所增加投放回收设施,提高清运频次;在尤溪县洋中镇建立黑木耳废菌袋回收试点项目,专业从事废菌袋的回收利用;在宁化、大田、建宁3个省级农业可持续发展示范县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与处置工作试点。二是推动塑料再利用,积极向国家和省上争取一批符合条件的废旧塑料资源化利用生产项目补助,着力支持有资质的企业,发展废旧塑料资源化利用生产项目,将废旧塑料制成包装材料,实现资源循环再利用。

  下一步,加快推进完善前端分类设施建设,积极争取街道、社区、物业的支持,解决前端设施选址、落地难问题,运营公司科学组织施工,集中人力、物力,保证工程有序推进;完善农村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建设,给村民配备干湿分类垃圾桶,同时落实湿垃圾收集处置设施设备;进一步调整充实保洁员队伍,加强保洁员教育培训,确保保洁队伍质量;推广垃圾上门收集、促进村民进行垃圾分类,实现村庄“垃圾不落地”,有效防止二次污染。

  五、关于“强化组织实施,严格执法监督”方面

  一是强化源头治理,市市场监管局抓住塑料制品生产使用的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督促企业将塑料制品送检至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及时掌握批次产品质量关键指标,防止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流入市场。二是严格执法检查,市生态环境局共开展执法检查塑料生产与废塑料加工利用企业40家,其中,12家已停产,1家存在违法生产行为,已对该企业进行处罚,并责令整改。三是加强收集处置,目前垃圾分类工作已在全市24个社区、6.95万户开展,垃圾分类覆盖率占总户数的50.18%,市区公共机构已基本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设完成垃圾分类亭92座、环保屋7座,主次干道投放可回收物和其它垃圾“二分类”果皮箱、垃圾桶1750余对;市民主动投放到市区主次干道边的垃圾桶内的塑料制品,以及各社区、小区每日投放在其他垃圾桶的塑料制品,均通过两区城管或环卫部门当日转运至焚烧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下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强常态化监管力度,促进塑料污染治理持续向好;同时设立有奖举报电话、媒体曝光等方式,充分发挥群众和媒体监督作用;加强与市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等部门沟通协作,加快形成多元共治体系;适时会同各相关部门开展联合专项行动,各司其职,通力协作,确保各项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落实到位。

  感谢您对我市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领导署名:刘小彦

  联 系 人:欧阳星

  联系电话:0598-8255279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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