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单位遴选公告
来源:三明市发改委 时间:2021-07-16 16:00

  根据《福建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规定和省发改委通知要求,编制我市“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规划。为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提高规划编制透明度、社会参与度,增强规划科学性,现就三明市“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规划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编制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高等院校、科研咨询机构、大型企业、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各类智库,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或机构。

  三、编制内容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承担单位的专项规划名称为《三明市“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规划》。规划主要内容包括生态文明建设现状,“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总体思路和建设目标,重点领域、重点任务及重点工程,保障措施等。

  四、申报条件 

  (一)编制单位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承担规划咨询业务的经营范围;

  (二)熟悉党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了解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决策部署;

  (三)熟悉了解三明市市情,市委、市政府关于经济社会发展总体部署,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发展方向;

  (四)承担过与本规划相关的研究课题;

  (五)具备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商业信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健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

  五、申报时间安排 

  申请单位可登录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下载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如实填写《三明市“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规划编制申请书》(附件),于2021年7月21日之前通过邮寄并以电子邮件方式送三明市发改委生态科(以邮戳时间或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市发改委组织对申请单位提出的“研究方案”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承担单位。

  六、编制时间要求 

  (一)承担单位接到遴选结果通知后,于2021年8月底前与三明市发改委签订合同。

  (二)承担单位应于2021年9月底前完成规划初稿。

  (三)于2021年10月上旬向市发改委正式提交送审稿。

  (四)规划编制期间,市发改委可根据工作需要,要求承担单位汇报编制工作进展情况。

  七、最高限价 

  通过询价,本规划最高限价10万元经费资助。

  八、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三明市东新一路市青少年宫A座1507室

  市发改委生态科

  邮政编码:365000    联系人:欧阳星

  联系电话:(0598)8255279

  传    真:(0598)8282165

  电子邮箱:smstjs@163.com

  附件:三明市“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规划编制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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