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21年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服务〔2021〕507号)要求,我委组织专家对县(市、区)申报的2021省级服务业引导资金项目进行了评审,现将专家评审通过的6个项目予以公示,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签署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公示期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98-8953960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8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