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直播经济专项)的通知》(闽财建指〔2021〕105号)要求,我委组织专家对县(市、区)申报的2021省级服务业引导资金的直播基地项目进行了评审,现将专家评审通过的3个直播基地项目予以公示,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签署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98-8953960
附件:三明市直播基地项目公示名单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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