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明市财政局关于核定福建省将乐职业中专学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批复
来源:三明市发改委 时间:2023-09-01 16:29

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

  你局《关于要求核定将乐县职业中专学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请示》(将发改价格〔2023〕7号)收悉。根据《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费〔2012〕567号)等有关规定,经核实福建省将乐职业中专学校学生公寓设施配备情况,现就该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等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福建省将乐职业中专学校学生公寓收费标准为650元/生·学年(5-8人间,含安装空调加收50元/生·学年)。

  二、学生公寓收费标准包括房租、定额水电费、家具折旧、卫生清理、安全保卫、校内局域网使用费以及配套管理服务等费用。除超定额水电费外(定额水电按每人每月5度电、2吨水计算),不得对学生另行收取其它费用。

  三、本通知自2023年秋季开学起执行,学校应认真做好收费报告和收费公示工作,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明市财政局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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