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三明市发改委 时间:2023-08-07 17:46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11月10日至2022年12月10日,市委巡察二组对市发改委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3月29日,市委巡察二组向市发改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坚持思想引领,增强整改自觉。委党组始终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认真对照巡察整改要求,以强烈的政治意识和政治担当,全力抓好问题整改落实。3月29日巡察意见反馈后,第一时间召开党组(扩大)会对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要求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4月10日,制定印发了《关于落实市委巡察二组对市发改委党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措施全面到位。5月4日,委党组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等部门派人全程指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巡察反馈的问题,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二)坚持以上率下,压实整改责任。委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迅速成立由委党组书记、主任担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担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及处级领导任副组长,委机关各科室、所属各单位及所属党组织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的组织、协调、督促等工作。委党组书记作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对巡察整改负总责,全力抓、全程抓,亲自研究、审定整改方案、整改报告等有关材料,先后主持召开党组会、专题会研究推动整改工作5次,有力带动全委上下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其他班子成员和处级领导坚决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问题,加强跟踪督办,以坚决的态度和有力的举措推动巡察整改。

  (三)坚持标本兼治,确保整改实效。委党组紧盯重点难点抓整改,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既对照问题清单逐一整改,又由表及里、由点带面,深入分析巡察整改反馈的问题,认真查找原因,坚持举一反三,把巡察整改与全面从严治党、班子队伍建设、发改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完善“长久立”的机制。在集中整改期间,共制定、修订、完善制度7项,实现整改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巩固提升巡察整改成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奠定坚实基础。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经济思想不够深入 

  1)关于“抓政治理论学习流于形式,重数量、轻质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提前制定每次中心组学习方案,明确学习内容、研讨主题、重点发言人员,确保政治理论学习抓实抓细。2023年以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共开展集中学习11次,围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意识形态等主题开展专题研讨8次。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2023年以来,共召开13次党组会,其中3次专题会,其余10次均落实了“第一议题”制度。三是认真落实《关于学好用好<习近平经济思想研究>期刊的通知》,及时将《习近平经济思想研究》期刊有关内容纳入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2023年以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先后组织学习《习近平经济思想研究》期刊有关内容3次。四是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举办“发改大讲坛”3场,组织党员参观中央红军标语博物馆、开展知识竞赛、观看警示教育片等,进一步丰富政治理论学习形式。

  (2)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分赴各县(市、区)开展数字经济专题调研并提出发展措施,4月17日印发实施《数字三明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二是立足三明数字经济发展基础认真谋划,编制《三明数字经济招商指南》。积极开展省数字经济重点项目征集申报,推动16个项目列入2023年度省数字经济重点项目名单,项目数居全省第4位。三加快推进卫星应用产业发展,推动我市海丝卫星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获省级资金支持。四是积极对接指标课题组(福师大)形成“关于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水平指标的情况说明”。围绕省数字经济发展综合评价办法细化分解至市直各有关部门,共同抓好数字经济各项指标考核任务。五是3月27日,印发实施《关于落实“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的工作方案》,围绕“深学争优走前头”“敢为争先创新路”“实干争效创佳绩”三个方面,重点部署了19项具体任务,目前已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

  2.履行职责使命,助力三明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还有差距 

  1关于“统筹协调谋划不够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用好全省经济社会运行和高质量发展监测与绩效管理平台,主动对接主要经济指标责任单位,常态化实行“旬跟踪、月分析、季通报”制度,印发市经济运行监测周报20期,配合市政府召开月度、季度经济分析会。二是今年一季度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2%,位次较上年末前进1位,占GDP比重较上年同期提高1.3个百分点。三是筛选爱琴海购物公园等100个项目列入2023年市级服务业重点项目盘子,截至5月底,已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43.3%,超序时1.6个百分点,三明客家国际大酒店等25个项目开工建设。四是跟踪培育后备企业,推动有潜力的企业加快“纳统入规”。2023年以来,全市共培育规上服务业企业80家,已对2022年新增规模以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等法人单位下达补助资金。五是加大力度组织谋划储备专项债券项目,市政府2次召开专题会对专项债券项目谋划、申报、争取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我委3次组织小分队到有关县(市、区)开展培训辅导。截至5月底,全市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已储备项目109个,已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200个。六是4月21日,制定印发《关于在全委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委处级领导结合分管联系工作,针对全市发展改革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形成调研报告14篇。

  (2)关于“牵头推进落实不够有效”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2月26日,印发《关于报送2022年推进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总结的通知》,及时跟踪国发〔2021〕3号、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等文件落实情况,并形成2022年三明市推进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工作总结。二是3月27日至4月3日,赴11个县(市、区)、部分市直有关单位开展推进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专项督查,督查报告已通过市委《督查反馈》印发。6月9日,印发《2023年三明市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要求》,推动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强化责任担当、凝聚工作合力,落实好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各项工作。三是以表格化、清单化形式将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会议议定事项、其他需要推进的重点工作、具体任务,及时分解给相关责任单位,并按月通报进展情况。2023年以来,已通过《三明市推进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动态》通报6期。四是3次召开指标沟通对接会,认真分析2022年度省对市营商环境数字化监测督导考评结果,研究讨论2023年度省对市营商环境数字化监测督导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并督促各指标牵头单位补齐短板弱项。五是谋划实施一批突破性、引领性改革举措,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如“三明陆地港出口转关直通业务”系全国首创,“三明市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助力林业碳汇交易”入选省营商办推广典型做法。六是2023年6月,会同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深入各县(市、区)开展营商环境飞行检查,不断提升基层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七是牵头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草拟《三明市深化集成创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6月13日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研究,目前已印发实施。

  (3)关于“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2023年“抓重大项目、促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及考评细则,建立健全“现场推进、线上亮晒、季度督查、年终总评”工作机制。1-5月,59个总投资5亿元以上在建重大项目已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44.8%,新开工建设项目13个。梳理筛选与上海共建产业示范园、“环大金湖旅游度假区”旅游资源整合提升等十大重点突破项目,由市领导挂钩联系,组建工作专班重点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开展重大项目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攻坚,全市确定18个有代表性的重大项目,以点带面,推动解决一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二是严格按照省重点项目申报工作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强化与省重点办的沟通对接,重点服务保障需申列省重点的项目,确保更多项目列入省重点项目盘子。同时,将省重点项目纳入“一线两推”工作,每季度现场督查项目进度、现场解决问题,切实加强动态跟踪管理。1-5月,160个省重点项目已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45.5%,新开工建设项目19个。三是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省市重点项目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发改局明确专人负责,严格对所属分级管理项目单位报送的信息进行审核把关。项目建设单位指定1名分管领导负责项目信息管理工作,每月定期填报上月项目进展,侧重反映实际完成投资、工程形象进度、存在问题以及项目发生重大变更等方面的动态情况。同时,结合全生命周期平台系统的应用,线上、线下分别召开2次、1次培训会,确保各地上报的重点项目数据信息准确、真实、完整和连续。四是4月19日,印发《关于中央预算内投资及专项债券滞后项目整改的通知》,定期跟踪滞后项目整改情况,并要求各县(市、区)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整改力度。五是组建项目服务组,结合“一线两推”工作,深入现场查看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帮助协调解决项目建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目前已基本完成整改。六是针对个别未完成整改的项目,已2次向有关县(市、区)政府发函通报,要求有关县(市、区)加快推动,确保整改到位。

  3.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还有薄弱环节 

  1关于“党组对下属单位管理偏松偏软”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对下属国有粮食企业调研指导力度。6月2日,委党组主要领导深入市粮购有限公司、市荆西粮储有限公司、市粮贸有限公司开展实地调研指导,详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倾听企业发展诉求。3月20日至31日,市粮储局组织对全市各储备粮库开展交叉检查,重点检查执行入库与销售出库计划、质量安全、收购监管等情况;4月17日至28日,市粮储局组织开展2023年全市政策性粮油库存交叉检查,重点检查库存粮油数量、储备粮油轮换管理、粮食购销政策执行等情况。二是2023年6月,已将市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资产、债权和人员等变更到市粮贸有限公司名下。三是4月10日,印发《关于调整党组成员联系指导党支部分工的通知》,明确由党组成员联系挂包帮带市粮贸有限公司党支部。挂包帮带领导于6月2日到市粮贸有限公司开展调研指导,督促其规范组织生活,并结合廉政教育月活动,深入干部职工家中,开展廉政家访活动。

  (2)关于“党组攻坚克难意识不够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兴泉铁路清流至泉州段已于2022年12月30日开通。针对鹰厦铁路三明市区三钢段外绕线改线项目困难问题,已向上级部门提请项目资金支持,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

  3关于“抓保密工作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修改完善市发改委保密工作汇编,加强涉密人员和涉密计算机及涉密网络保密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与安全使用管理等,确保全委保密工作有章可循。6月1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严格执行保密规定,落实保密责任,委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签订保密责任书,委机关干部职工逐一签订保密承诺书。5月19日,邀请市委办保密法制科科长为全委干部职工作保密工作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委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

  4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况:一是2023年1月,编写《干部推荐考察工作指导手册》,明确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部考察内容,并在考察前开展业务培训,确保考察工作质量。2023年1月以来,干部考察均包含了干部履行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并如实反映到考察材料中。二是强化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和科室负责人的直接责任,严格审核把关12345平台群众诉求答复内容。5月18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其作出深刻检讨。

  5关于“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4月6日,召开党组会深入学习《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参加人员、议事内容、会议程序和议事纪律。2023年以来,共召开党组会13次,非党组成员仅列席党组会,均未参与表决。二是对党组会记录人员开展培训,规范会议记录格式,注明记录人、参会人员姓名。三是全面自查巡察意见反馈后召开的党组会会议记录,均未发现参会人员以职务代替人名等情况。

  (6)关于“涉粮领域专项巡察整改工作抓得不紧”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将粮食安全重要事项及时提交党组会研究。6月15日,党组会研究审议了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项目有关采购事项。二是严格落实全省粮食储备信息化一张网建设要求,成立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力推进项目建设。目前,已完成全市13个中心粮库的现场勘察设计,形成项目设计和预算编制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推进硬件设备的招标采购工作。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1.作风建设不够扎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 

  (1)关于“工作态度不够端正”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市直机关党工委《2022年度党建责任制考评问题反馈清单》,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任务分工。4月28日,围绕反馈的6个问题梳理形成2022年度党建责任制考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充分体现整改具体过程。5月25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二是4月23日,修订完善《中共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委员会工作规则》,严格执行会议签到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机关党委会会议记录,要求详细记录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主持人、记录人、参会人员、会议研究过程等要素。5月25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其作出深刻检讨。三是5月16日至22日,机关党委调阅所属党支部的《党支部工作手册》,检查“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并对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5月25日,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他们作出深刻检讨。

  (2)关于“一线督导轻实效”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深化百名干部“一线两推”工作机制,由委领导牵头,组建11个挂钩服务组,深入各县(市、区)推动重大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推进重点项目加速度建设,对全市5大类项目进行跟踪管理,目前已现场调研项目307个。二是现场核实重大项目投资规模和项目进度,做好入库项目和投资完成情况的认定,了解项目前期推进情况和要素保障问题。三是实施清单化管理,对进度滞后项目列入整改清单,对提请解决的要素保障事项列入问题清单,实行分类跟踪推进。

  (3)关于“落实指导、协调和监督招投标工作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工作方案。4月23日,印发《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全市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制定年度检查计划、联合检查方案。二是开展联合监管工作。5月19日,组织市直主管单位召开招投标监管工作会议,对招投标行业监管部门进行分工,并部署开展全市重大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常规检查。5月24日、6月5日,已分别对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开展了检查和指导。严格落实《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审批、核准、节能审查文件格式文本的通知》,2023年以来审批的13个项目均已同步批复招标事项。4月18日至19日,全面自查2021年以来审批的72个项目,均对审批文件中的招标事项进行了核准。

  2.为民服务意识不强,想群众之所想还有差距 

  关于“网上群众工作能力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5月10日,制定印发《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健全重大政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的通知》,对重大政策的制定要求公开征求意见、评估风险性等,确保重大政策合乎民情民意。会同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商定“就近办、自助办”工作检查计划,制定印发《关于开展全市政务服务“就近办、自助办”工作督查检查的通知》,督促指导市直有关部门开展入驻事项自查,协商未入驻事项开展入驻工作。研究分析自助服务系统后台数据,截至5月10日,已有202项事项入驻自助一体机的熙重系统、222项事项入驻自助一体机的博思系统。

  3.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到位 

  (1)关于“超标准配置办公家具”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6月1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其作出深刻检讨。二是组织办公室采购人员认真学习《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的通知》,确保在今后采购工作中做到限额内采购、不超标。三是2023年3月,我委严格按照询价程序,向3家企业(商家)发出报价邀请,以最低价中标形式采购办公场所搬迁所需的办公家具,添置的办公家具单价均在限额内。

  (2)关于“违规开展利性活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随着价格认定职能转变为行政确认职能,为规范机构管理,2018年11月已解聘3名临聘人员。2019年2月,市政府投资项目策划评审与认定中心财务并入委机关统筹管理,不再开展任何营利性的价格评估和认证服务。二是3月27日,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处分。三是市政府投资项目策划评审与认定中心因机构改革已于2023年3月撤销。

  (3)关于“超人数参加疗休养”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5月25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二是加强疗休养政策学习和统筹安排。4月12日,委机关工会召开委员会会议,集中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福建省职工疗休养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政策规定,并根据2021年、2022年参加疗休养人数,合理制定本单位职工疗休养计划。2023年拟安排18人参加疗休养,占工会会员总数的18.9%。

  4.财务内控管理不严格 

  (1)关于“拨款支出审核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4月6日召开党组会,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作规则》,要求班子成员尤其是分管财务的领导严格执行财务审核制度,落实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的使用与监督管理工作。二是6月1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三是针对山水林田湖草规划编制费支付凭证附件不全问题,已将采购中标通知书、服务合同等资料归入档案。加强财务制度学习,对财务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强化拨款付款流程的执行力度,严格原始凭证审核把关,确保拨款支出凭证完整。五是2023年4月,全面自查2018年以来拨款支出、差旅费报销等凭证,共发现不完善、不规范凭证62份,现已全部整改到位。

  (2)关于“非税收入缴交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参照执行《三明市市直单位周转房(碧湖)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严格按照申请配租程序,对单位周转房申请人的材料、资格进行认真审核公示,做好登记轮候、住房分配及签订合同等,确保程序公开透明。二是自2023年1月起按月收缴房租,并与承租人约定从工资中代扣代缴,确保房租及时收缴到位。

  (3)关于“差旅费报销审核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4月6日召开党组会,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作规则》,要求班子成员尤其是分管财务的领导严格执行财务审核制度,规范差旅费等各类审批报销。二是6月1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已补充完善有关报销单日期、出差审批单审批日期、申报内容、经办人签名、财务审核签字。2023年4月,全面自查2018年以来拨款支出、差旅费报销等凭证,共发现不完善、不规范凭证62份,现已全部整改到位。加强财务制度学习,对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要求严把报销审核手续,并由委内审小组对财务凭证不定期开展“回头看”。

  5.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 

  (1)关于“采购责任不明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政府采购组织领导机制。5月10日,制定印发《关于成立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明确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对委机关政府采购工作的指导。同时,设置采购编制预算、采购执行、采购监督岗位,明确各岗位工作职责,确保政府采购工作有序高效运行。二是加强采购管理制度的学习。6月1日,组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增强采购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规范政府采购工作流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为依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执行采购工作。

  (2)关于“评审专家不合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4月6日召开党组会,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作规则》,要求班子成员带头执行采购有关规定,确保所负责的采购项目每个步骤、每个环节均合法合规。二是组织外经科相关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要求外经科依法依规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名单中抽取评审专家。三是健全完善政府采购组织领导机制。5月10日,成立市发改委机关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委机关政府采购工作的指导,确保按政策规定进行统一采购。

  (3)关于“采购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4月6日召开党组会,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作规则》,要求班子成员带头执行有关采购规定,确保所负责的采购项目每个步骤、每个环节均合法合规。二是6月1日,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4月25日、6月5日,分别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并要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后续采购工作。三是健全完善政府采购组织领导机制。5月10日,成立市发改委机关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委机关政府采购工作的指导。四是扎实开展询价工作,科学确定采购需求,充分了解市场价格,以报总价的方式向商家发出邀请,确保最终价格不高于最低询价。五是落实验收责任。在采购物品到位后,对采购物品的外观、功能、规格、配置等进行认真查验,核对无误后由查验人签字验收。

  6.国有资产管理规范 

  (1)关于“国有资产产权未按规定划转”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2月,与市财政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共同探讨房产过户解决方案。2月23日、5月8日,我委两次向市财政局报送《关于商请无偿划拨有关房产的函》。二是6月21日,位于高岩新村2套房产已过户到市发改委名下,并于6月22日将产权移交市资产中心。

  (2)关于“国有资产租赁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5月25日,市粮储局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和下属企业负责人集中学习《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三明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规范落实国有资产公开招租工作。二是由市粮贸有限公司管理的绿岩新村店面,于6月8日在委门户网站发布了招租公告。由市粮储局代管的高岩新村店面,待租赁合同到期后,将积极配合市直行政事业资产营运中心对其按程序进行公开招租。

  (3)关于“管理缺位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问题 

  整改情况自2022年7月起,高岩新村3处店面已收租金全部上缴财政专户,并于2023年1月1日移交市粮储局管理。绿岩新村1处店面已改为职工活动室,由市发改委负责管理。

  (4)关于“办公用房使用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6月8日,市粮储局召开专题会研究办公用房使用问题,目前市明粮粮油有限公司已搬迁至城关粮贸商厦办公;市粮购有限公司有偿使用市粮储局办公大楼,以粮食大楼北侧同楼层同户型同面积已招租的五间租金确定其租金,从2023年6月份起收,租期3年,到期后可续租2年,租金上浮5%。二是5月25日市粮储局党总支、市粮储局机关党支部以及5月31日市粮贸有限公司党支部、5月26日市荆西粮储有限公司党支部、5月26日市粮购有限公司党支部分别组织党员学习《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按规定管理使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

  (三)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机关党建责任制落实有差距 

  (1)关于“机关党委督促指导作用发挥不够好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5月6日,印发《关于开展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的通知》。5月16日至22日,组织人员对所属党支部开展检查指导,并形成9份《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问题反馈清单》,要求有关党支部限期整改、及时反馈整改情况。二是4月10日,印发《关于调整党组成员联系指导党支部分工的通知》,要求党组成员督促联系党支部规范组织生活、落实有关制度,列席联系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不断提升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三是加强党支部班子建设,目前已增补市粮贸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市荆西粮储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四是推动4家下属国有粮食企业将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5月26日市粮购有限公司、4月21日市粮贸有限公司、5月22日市荆西粮储有限公司分别组织所属企业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五是5月30日,举办党务干部专题培训,邀请市直机关党工委有关领导就模范机关创建、基层组织建设等内容进行培训,学深吃透党建工作有关程序和要求,不断提升党务干部的业务素质和服务中心工作能力。同时,要求市粮贸有限公司党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坚决纠正以经理办公会代替支委会的现象。5月29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

  2关于“机关党委建设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4月23日,修订完善《中共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委员会工作规则》,要求机关党委委员围绕议题充分讨论、民主决策。二是严格执行会议签到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机关党委会会议记录,并要求详细记录汇报人、会议研究过程等。2023年以来,共召开机关党委会11次,研究了党支部换届、发展党员等有关事项。三是注重举一反三。5月16日,全面自查2023年以来机关党委会会议记录,对记录不规范等问题已整改到位。四是4月20日,召开机关党委会研究委员分工调整事宜,结合发改工作实际,不再设置机关党委纪检委员。

  (3)关于“党内组织生活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4月21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增强开好民主生活会的主动性、自觉性。二是严格按照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制定会议方案、规范会议流程,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5月4日,委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等部门派人全程指导,党组及班子成员紧扣主题,主动认领巡察反馈的问题,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了预期效果。2名相关责任人作了书面检查。三是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并要求各党支部认真召开组织生活会,记录好党员的发言内容,召开支委会研究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四是完善党组成员联系指导党支部制度。4月10日,调整党组成员联系指导党支部分工,明确每位党组成员联系的党支部,要求党组成员督促联系党支部规范组织生活,列席联系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不断提升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

  2.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弱项 

  (1)关于“抓党建述职评议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5月25日,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二是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组织党支部书记学习《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督促其履行好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三是明确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的述职内容,严格审核把关述职报告。对2022年度未将上年度述职评议和领导点评问题整改情况纳入述职的党支部,要求重新修改完善述职报告。

  (2)关于“‘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5月29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二是5月16日至22日,机关党委调阅所属党支部的《党支部工作手册》,检查“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并对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2023年以来,市铁路建设发展中心党支部每月至少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会议。三是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要求各党支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5月12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明确组织形式、活动内容。2023年以来,机关三个党支部开展了清明祭英烈、我在乡间有亩田、观看警示教育片等主题党日活动,参与人次超200余人次,提升了党员们的参与度,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3关于“换届选举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5月25日、5月29日、6月1日,分别对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二是5月30日,举办党务干部专题培训,邀请市直机关党工委有关领导就基层组织建设等内容进行培训,不断提升党务干部的业务素质和服务中心工作能力。三是加强对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4月26日,印发《党支部委员会换届工作主要程序》,要求各党支部严格按照程序规范开展换届工作。四是对各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全程跟踪指导,督促市粮储局党总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做好换届工作。

  (4)关于“发展党员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5月18日,市荆西粮储有限公司党支部支委之间针对发展党员不严肃问题,开展谈心谈话、剖析问题根源、探讨工作思路。5月24日,健全完善《党支部工作台账管理制度》。二是5月29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三是5月25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四是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党支部指定专人负责发展党员的档案管理工作。五是在党支部自查的基础上,组织有关党支部具体经办人于4月24日对2021年以来发展党员材料开展互查。5月8日,邀请市直机关党工委有关领导对我委发展党员工作开展指导。

  3.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工作有短板 

  1关于“执行末位表态制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4月6日,召开党组会学习《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党组会的参加人员、议事内容、会议程序、议事纪律等。二是严格落实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并要求记录人员完整记录讨论、表决、形成决议等内容,充分体现一把手“末位表态制”的全过程。

  (2)关于“干部选任基础工作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将考察谈话记录、文书材料审核等事项纳入考察工作培训内容,并在干部考察前开展业务培训。4月21日,组织人事科干部学习考察文书档案材料有关规范性要求,提升考察文书材料制作、审核能力。5月22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健全考察文书档案管理机制,完善职务提任、职级晋升等多种类型的文书档案目录,明确归档材料、时限和责任人,并对考察组提交的材料及时复审把关,发现问题立即整改。2023年以来考察的干部文书档案均进行了严格审核,确保材料完整。4月21日至5月12日,对2018年巡察以来的考察文书档案进行全面自查,按照边查边改的要求,未签字、未盖章的材料现已全部完成整改。

  (3)关于“干部队伍建设规划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5月4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4月20日、21日,组织人事干部集中学习选人用人有关政策法规,进一步提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能力。二是定期梳理年度需交流、补充、调整的人员,分析干部队伍结构和运行情况,查找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计划地推进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有差距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4月10日,研究制定《2023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表》,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作出了细化和安排,明确完成时限、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并由党组成员负责作风建设、党建等工作。二是提前谋划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2月21日,制定印发《市发改委第二十二次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方案》,策划开展了警示教育、知识竞赛、廉洁心语征集等活动,各党支部按要求报送廉政教育月活动开展情况。三是5月8日,市粮贸有限公司党支部研究制定《三明市粮油贸易有限公司党支部“一案一整改”工作方案》,并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做好廉政宣传、廉政学习、廉政警示教育等工作,深入推动建章立制。5月12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

  (2)关于“履行监督责任还有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综合分析研判,对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及时提出办理意见和全面掌握办理情况,切实提高问题线索处置和办理质效,加强与监督检查、巡察部门及综合监督单位的沟通联系,及时更新干部廉政档案,通过综合各方信息,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对综合监督单位干部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二是加强对案件审查和审理业务的学习,提高案件办理质效。同时加强与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等部门的沟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将案件移送审理。2023年以来,对查办的案件及时移送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目前均已办结。三是督促机关纪委、机关党委加强对《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将需要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说明的党员名单及时通报机关党委。同时,督促受到诫勉谈话以上处理的党员在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上进行情况说明。

  (3)关于“落实廉政风险防控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4月10日,根据岗位、职责变动情况,修订完善2023年市发改委《廉政风险防控手册》,排查的87个廉政风险点逐个制定可操作、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二是5月25日、5月29日、6月1日,分别对6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三是2023年3月,我委安排部署第二十二次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策划开展了警示教育、知识竞赛等活动,各党支部按时报送总结材料。

  5.落实巡察、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彻底 

  (1)关于“主体责任检查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指定专人负责党支部会议记录,要求记录人员详细记录会议召开的时间、主持人、汇报人、研究内容等要素,并定期开展自查。5月25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5月30日,举办党务干部专题培训,邀请市直机关党工委有关领导就模范机关创建、基层组织建设等内容进行培训,学深吃透党建工作有关程序和要求,不断提升党务干部的业务素质和服务中心工作能力。三是5月16日至22日,机关党委调阅所属党支部的《党支部工作手册》,检查“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并对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

  (2)关于“经济责任审计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5月26日市粮购有限公司、5月30日市粮贸有限公司、5月22日市荆西粮储有限公司分别组织所属企业党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小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增强企业员工的资金管理意识。二是市粮购有限公司根据业务实际情况,健全完善《三明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收支管理办法》《三明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坚决堵住风险漏洞。市荆西粮储有限公司就规范资金管理,向公司各科室发出《资金管理风险提示函》,点出资金管理风险点,并提出针对性的管理措施,防范资金使用风险。三是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5月23日,市荆西粮储有限公司向市粮储局报送了《关于拟清理剩余历史挂账的请示》。5月24日,市粮储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同意对3笔历史挂账进行清理,并于5月31日完成核销处理。

  (3)关于“巡察整改不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原市价格认证中心和市粮购有限公司编造虚假会议套取公款已全部清退到位,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处分。二是严格会议审批,禁止以举办会议等名义虚列开支。严格按照规定标准进行公务接待,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予接待,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市委巡察二组未向市发改委党组、驻委纪检监察组移交问题线索。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关于“涉粮领域专项巡察整改工作抓得不紧”的整改事项 

  整改措施:加强与省粮储局、省大数据集团沟通对接,待省上适配清单出台后,立即启动硬件设备的统采分签工作,力争9月底前实现粮库硬件升级改造,10月底前完成全市硬件对接并入省级监管平台,落实全省粮食储备信息化一张网建设。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

  五、持续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我委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我委将按照中央及省委、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持续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成果的运用和转化,推动发展改革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持续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新思想、新理念、新要求贯彻到发改工作中,确保中央及省委、市委工作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二)持续推进问题整改。坚决克服“过关”思想,对还没有全面完成的整改任务,加大推进力度,确保按时完成;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阶段性“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推动建章立制、常态长效;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效;对已出台的制度,坚决执行到位,落到实处。

  (三)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扎实推进“抓重大项目,促高质量发展”工作,深化沪明对口合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数字经济、粮食安全、保供稳价等重点工作。树牢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为政治忠诚可靠、勇于担当作为的干部提供干事平台。进一步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落实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推动发改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四)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以制度管人、按规矩办事。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梳理完善廉政风险点、权力清单,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监督管理,对大额资金使用、政府采购、选人用人等领域的全程监督。全力支持驻委纪检监察组开展执纪监督工作,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保持正风肃纪反腐的高压态势,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8968879;通讯地址:三明市三元区东新二路268号市政府大楼3楼三明市发改委办公室(邮编:365000);电子邮箱:smfgwbgs@163.com。

  

                                       中共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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