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推进小组办公室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三明市发改委 时间:2023-08-07 17:44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11月10日至2022年12月22日,市委专项巡察组对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了巡察。2023年3月29日,市委专项巡察组向市营商办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将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作为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的“一把手”工程,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从讲政治的高度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指示批示以及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精神,把巡察整改作为改进提升我市营商环境,加快打造能办事、快办事、办成事的“便利三明”的有利契机,坚决扛牢扛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的政治责任。

  二是压实整改责任。成立三明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市发改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发改委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市各有关单位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级各有关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营商办,协调推进具体整改工作。市营商办分别于今年4月14日、5月18日、6月26日牵头全市各有关部门召开会议,对专项巡察整改以及营商环境指标工作进行了专题会商研究、部署推动,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紧密结合起来,在着力解决专项巡察反馈问题的同时,聚焦深化“放管服”改革、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等方面加快建立健全我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域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更好解决广大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关切,推动我市营商环境改进提升。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深悟透弄通做实新思想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纳入中心组学习。11家牵头单位均已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内容纳入中心组学习,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及省市有关政策措施、会议精神,并提出贯彻意见。如,4月21日,市发改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集体学习会,深入学习了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5月4日,委党组主要领导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并提出了贯彻意见。二是融入党支部学习内容。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有机融入党支部“三会一课”。如,市发改委各党支部依托“三会一课”,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了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内容。截至目前,共开展相关内容集中学习11场次。三是细化落实工作任务。各指标牵头单位均已做好“六最”营商环境指标体系和创新改革清单责任分解落实,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每月跟踪工作进展,督促工作落实。

  2.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纳入议事日程。一级指标各牵头单位均已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要事项纳入党组议事日程,加强指标跟踪研判,针对落后指标,明确改进提升方向,并已建立单位主要领导统筹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科室认真负责的工作责任体系。二是开展专题部署。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住建局、财政局、国资委、金融监管局等5个牵头单位党组于2023年4月各自牵头组织召开了工作专题会议,将考核指标进一步细化、分解,逐项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限,并加大跟踪力度,推动责任落实到位。三是补齐短板弱项。在前期赴上海市特别是浦东新区考察学习的基础上,牵头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草拟了《三明市深化集成创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市政府已于6月13日召开常务会议研究,市发改委正按照会议要求对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拟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实施。4月14日,市发改委牵头召开各指标牵头单位参加的指标沟通对接会议,对2022年度省对市营商环境数字化监测督导考评结果进行分析,督促各指标牵头单位补齐短板弱项;各指标牵头单位认真研究分析考评结果,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情况,深刻剖析指标具体监测事项落后原因,加快补齐存在的短板弱项。如,针对牵头的用水用气指标排名全省末位的情况,市国资委党组高度重视,对9个监测事项逐一对标全省最优值,全面梳理分析,深入查找落后原因,并督促指导供水供气企业制定专项整改方案,细化明确用水用气各环节考核奖惩具体措施,确保整改责任落地见效。

  3.领会上级精神落实政策文件有偏差。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调整惠企政策。我市通过“三明市政企直通车”平台,收集企业反映的问题,及时将问题分解至相关部门解决,有涉及部门政策的,要求相关部门及时进行政策评估,并对惠企政策进行调整。截至2023年5月底,收集问题150个,解决149个,收集领导访企业服务日志112件;在政企直通车平台发布各级各类惠企政策16条,废止惠企政策2条。二是强化人才奖励培养。制定印发《关于实施2023年春节期间稳工稳产促就业九条措施的通知》(明人社〔2023〕10号),明确为我市企业引进技能人才(中级技能证书及以上)的机构、个人给予每人800元的一次用工服务奖补;围绕市重点产业行业对技能人才的需求,及时公布年度市级紧缺职业(工种),认真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见证补贴”政策;支持三明技师学院同29家企业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等多形式的校企合作;抓好《关于培养和引进实用型人才支持产业企业加快发展八条措施》《实施新时代三明工匠培育工程的意见》等政策措施落实,结合实际制定《三明市缓解化工企业技术工人短缺及加强技术工人培训八条措施》(明人社〔2023〕124号);支持各县(市、区)结合实际,举办“三明工匠”评选、“青工比武”等各类职业技能大赛。今年以来,沙县区、尤溪县等县(市、区)先后举办“青蓝蓄能”系列青工技能比武大赛、茶艺大赛等各类技能大赛5场次。三是精准落实工贸分离。通过对三元区内重点行业实行产销一体化的企业进行逐一摸排,建立了全区工贸分离重点企业建议名单,包含22家企业;制定《三元区重点商贸企业认定细则》,“一企一策”推动重点企业实施工贸分离;积极兑现奖补激励政策,组织开展市级、区级奖补申报工作。截至目前,累计申报13家新增纳统商贸企业总计53万元奖补。是严格公平竞争审查。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党组认真履行领导责任,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监督指导,督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涉及电子保函等重点工作的重大事项及时向党组报告;5月8日,管委会党组主要领导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工作人员加强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学习,增强法律意识,确保今后在出台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时,严格按规定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4.共营共商的大环境大格局尚未形成。一是统筹抓总不够。二是牵头带动乏力。三是联动机制不畅。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统筹抓总。市发改委每月牵头召开营商环境部门联席会议或部门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的沟通对接会议,及时了解掌握指标实时动态情况,并督促相关部门常态化向上对接;针对2022年度省营商环境数字化监测督导考评中发现的短板弱项问题、基层政务(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提升,市发改委联合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于2023年6月深入11个县(市、区)开展营商环境飞行检查,并“点对点”通报发现的问题;积极赴省上沟通对接省对市营商环境数字化监测督导考评事宜,争取省上更大力度支持;认真总结提炼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营商环境创新改革经验,形成专报件于5月29日呈送市有关领导。截至2022年12月,全市11个县(市、区)已实现“一窗受理”服务全覆盖。是加大指标牵头力度。一级指标牵头单位已对各自牵头指标的省营商环境数字化监测督导事项进行细化分解,加强会商研判,强化与各监测事项责任单位配合,凝聚工作合力;同时,各牵头单位主要领导带头研究、亲自部署牵头指标重大事项,将其纳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如,市市场监管局认真研究分析牵头的开办企业和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指标2022年度考评结果,制定2023年拟提升的指标监测事项及提升措施并切实抓好,全力推动指标争先进位;市法院针对执行合同指标落后问题,切实履行牵头职责,通过安排专人协调立审执送程序衔接实现快速流转,采取“现场+EMS+电话+线上”等多种送达方式,完善网上立案、自助立案、网上诉讼服务等功能,将调解、庭审、调查等事项延伸到手机移动终端,通过审判流程网络全公开等举措增强执行合同质效,提升短板弱项。截至目前,买卖合同纠纷二审平均办案天数已缩短至30日以内。三是健全联动机制。市法院联合市工信局,制定府院联席会议细化方案,收集各成员单位联络员联系方式,建立健全府院联动常态化机制;各县(市、区)加强与市税务局、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强化市县联动和信息共享。

  (二)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干部担当尽责、干事创业精气神方面 

  1.思想环境方面有落差。一是创先争优意识不强。二是园区吸引活力不足。三是自我求变意识较弱。

  整改情况:一是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制定印发《数字三明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明政办发明电〔2023〕13号),积极开展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创新企业指导工作,在全市范围内摸底收集10家“独角兽”“瞪羚”企业向上申报;今年以来,共入选1家“独角兽”企业,7家“瞪羚”企业。二是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制定了《三明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方案》,主要从构建完善培育体系、实施创新驱动工程、优化企业营商环境三个方面推动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工作。2023年我市第一批新获批专精特新企业25家,相较去年增加15家。三是建设众创空间。首次启动对认定的省级孵化器、众创空间开展考核评价工作,对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实行动态管理,筛选优秀的孵化器和众创空间;鼓励创客团队及初创企业入驻众创空间,已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237家;对拟申报的运营机构进行一对一精准辅导,拟推荐永安沐新·众创和永安新电商众创空间2家申报省级众创空间;拟推荐大田县双创园申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四是抓好技术合同登记工作。市科技局抽调市科技信息所人员成立技术合同登记工作小组,在局公众号发布技术合同登记政策解读;已草拟技术合同登记奖补政策,主动对接三明学院、市农科院、中机院海西分院等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充分挖掘技术合同登记资源,2023年1-5月,完成技术合同成交额2596.05万元,同比增长159%。五是增强园区吸引活力。建立重大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机制,为企业提供相关的政策咨询、指导协调和代办服务。如,三明经开区深入开展“我为企业解难题”活动,收集企业存在困难23个,已全部解决。三明高新区实现我市首例招商项目〔茵嘉(三明)新型复合强化板生产项目〕“交地即开工”,梳理开展全生命周期代办项目46个;完善入园机制,各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均已将入园企业投资强度和税收强度标准、经营贡献、营收等作为强制约束条件,建立了退出机制。六是提升e政务服务。通过微信公众号、政务大厅电子显示屏等宣传e政务服务功能、可办事项等,引导群众就近自助办理;发布《关于加强全市e政务自助服务一体机管理工作的通知》,会同11个县(市、区)优化调整e政务自助服务网点布局,按照“一机一人”要求,加强网点管理,提升e政务一体机使用效果;督促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落实省上关于事项入驻要求,推动事项入驻e政务自助服务一体机,提升e政务可办水平,全市e政务服务事项已达195项,2023年1-5月e政务自助服务一体机办件量为28829件,同比增长81.4%。2023年6月19日,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对具体负责e政务一体机项目入驻、业务培训及实际使用等工作的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网管科负责人进行政务立案调查;明溪县纪委监委就未有效掌握e政务办件数量等问题,对该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网管股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将乐县纪委监委对有关问题线索正在核查中。

  2.政务环境方面有弱项。一是管委会履职不到位。二是“三集中三到位”不全。三是“线上办”效果不佳。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履行管委会职责。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已对照职责分工,强化对市直单位、各县(市、区)业务指导,管委会分管领导分别于4月28日、6月9日召开政务服务、招标投标指标工作专题会,通报牵头指标的监测事项进展情况,督促指标责任单位将监测事项落实落细落到位;安排专人紧盯牵头指标数据,抓实抓好指标日常监测工作,截至目前,我市“一趟不用跑”事项的覆盖率、“一网通办”率、“减时间”成效、即办程度等位居全省前列。二是大力推进“三集中三到位”。落实《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目录》要求,规范全市各级事项入驻、绑定,推动除负面清单以外的事项应进尽进,全面入驻,各县(市、区)严格落实“三集中三到位”要求,全面入驻审批服务单位,截至目前,全市入驻政务服务事项34216项,较上年新增1447项,入驻单位451个(不含乡镇、街道),较上年新增51个;按照综窗业务要求,强化一次性告知、窗口无否决权、首问责任制等制度落实,提升服务水平和办件能力。三是提升“线上办”成效。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企业、群众常办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集成化办理,全市“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达775项;利用微信公众号、大厅电子屏等加强政策宣传,及时公布网办事项清单及办理方式,引导群众网上办理;加强全市各级政务服务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3.要素环境方面有短板。一是土地保障有差距。二是企业用工难满足。三是知识产权保障力弱。四是金融支持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开发区基础设施补短板攻坚行动。组建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和各开发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基础设施补短板工作专班,出台实施《2023年全市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补短板攻坚行动方案》,从完善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加快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服务性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基础设施运行管理、创新基础设施项目融资方式等方面加快补短板,2023年重点推进计划总投资32.35亿元的省级及以上开发区55个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建设,全力提高园区配套水平。二是强化用地保障。印发《三明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强化要素保障服务“抓重大项目,促高质量发展”工作的通知》,主动参与、服务项目前期选址选线工作。一季度,全市获批11个批次用地、7个单选项目,总面积3161亩,为去年同期的1.4倍;研究制定《三明市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标准地指标体系、履约要求、全程监管内容;建立“批供一体”的建设用地指标联审机制,督促各地立足处置批而未供土地生成建设用地指标。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辅助决策系统数据统计,截至2023年6月1日,我市2019-2022年批准用地的供地率89.47%,全省设区市排名第一,其中,2022年全市开发区土地供应率平均排名从2021年的第50名上升至第34名(全省合计93个开发区)。三是保障企业用工。今年以来,共举办各类招聘会224场,吸引2554家企业提供就业岗位5.03万个,达成就业意向1.07万人;组织三明学院、市委党校、三明医技院等赴省内外15所高校开展“扬帆绿都·圆梦三明”系列巡回专场宣讲、招聘活动,计划招聘1554人,达成意向人数1234人,现场签约83人;通过各类招聘活动吸引三明学院、三明医技院、福建水利电力学院等本地高校毕业生留明就业,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72人14.4万元。6月中旬,市政府主要领导赴三明医技院参加线下招聘会,组织我市100家企事业单位、1000个岗位进校园招聘。四是强化知识产权保障。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入园进企”活动,建立健全专利年费缴纳提醒机制,推动各县(市、区)建立本区域有效发明专利台账,提前告知专利权人及时缴纳年费,2023年全市未缴年费有效发明专利数量较去年同期减少;出台《2023年三明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加大专利侵权纠纷办案力度,做好侵权纠纷防范和行政调解工作;制定《三明市品牌提升行动方案(2022—2025年)》,全市已成立15家商标品牌指导站。五是优化金融服务。摸排重点项目融资需求,分区域、分行业、分机构组织召开各类产融对接会、政策宣讲会等活动,引导各银行机构持续提升首贷、续贷、中长期贷款投放规模,重点支持中小微企业信贷需求。2023年1-5月,全市新增各项贷款137.02亿元,是上年同期增量的1.2倍;深化推广“福林贷”“快农贷”“技改贷”等金融产品,积极创新投融资方式,鼓励企业上市融资、引进股权投资,实体经济贷款新增95.71亿元,占全市贷款增量的69.85%;2023年5月4日,省上设立中小微企业提质增产争效贷款专项资金贷款,我市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申报,推动银行机构简化审批流程,加快加大投放力度,支持中小微企业创新转型、开拓市场。截至2023年5月末,提质增产争效贷款授信87笔1.66亿元,放款1.52亿元;加强对市人大营商环境调研问卷结果的分析和运用,开展“三访三办”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工作,建立问题清单,做到现场马上办理一批、牵头协调办理一批、限期跟踪办理一批。

  4.市场环境方面有欠缺。一是市场主体增长乏力。二是“政策”便企不到位。三是市场准入有“壁垒”。

  整改情况:一是培育市场主体。推行企业开办“一窗通办”服务改革,实现企业开办一窗办理,1个环节、4个工作时内完成。今年来,累计为239户企业办理企业开办“一窗通办”服务。推行市本级新开办企业一套印章免费刻制、免费邮寄,对于注册资金3000万以上的企业,免费赠送1枚电子印章。今年以来,共为企业免费刻制公章404个。目前全市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市场主体79225户,占市场主体总数23.1%,比2021年降低了4.3个百分点。二是推动政策便企。对政企直通车平台管理端的政策发布,按国家部委级、省部厅级、设区市政策进行分级;按创业支持、产业发展、科技创新、转型升级、人才政策、融资支持、市场拓展、税收政策、营商环境等类别进行惠企政策分类;根据资产租赁情况和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实际,我市娱乐场所、酒楼、大型商场、宾馆等企业租赁期限达到9年,且租期期满后原承租人仍拥有优先承租权。三是规范政府采购。组织抽查各县(市、区)2020年以来政府采购项目78个,相关县、区已于2022年6月30日前整改完毕;2023年2月,组织开展采购单位政府采购培训,提高政府采购人员业务水平;2022年12月,对抽查的5家政府采购项目代理机构下发整改通知书,对发现的22个问题责令整改,代理机构均已落实整改,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

  5.法治环境方面有差距。一是执法缺少“温度”。二是“互联网+监管”工作推进不力。三是执法监督不严实。四是破产企业审判效率低。

  整改情况:一是推行“柔性执法”。严格执行《福建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和基准(试行)》,同时认真分析研判案件,对符合首违不罚情形的案件依照规定免于处罚。截至2023年6月28日,已有4家企业符合首违不罚情形,免于行政处罚。二是加强“互联网+监管”。按照“互联网+监管”有关要求,认真做好“互联网+监管”系统相关数据的报送、收集和录入工作,及时更新数据并录入系统,截至2022年12月,市商务局、市医保局、市民政局以及明溪县、宁化县、清流县“互联网+监管”服务事项覆盖率分别为87.5%、100%、100%、85.93%、80.35%、80.48%,均已达到省上80%要求。三是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尤溪县已对西城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进行批评教育,并强化对餐饮企业的监管,2023年以来,已出动执法人员1352人次,检查餐饮企业671家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5份,立案查处7个,罚款2.5万元。宁化县对该县生态环境局原生态环保执法大队副队长进行批评教育,2023年以来,组织开展执法检查295家次,出动执法人员980余人次,发现36家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的环境问题,下达责令整改决定书36份,对问题严重的11家企业立案处罚,其中3家正立案调查中,1家柔性执法,处罚金额约45余万元。四是强化破产企业审判。今年以来,市法院大力开展清理破产案件长期未结案件专项行动,深入基层法院走访调研长期未结破产案件清理情况,加强沟通协调,强化业务指导,截至2023年6月28日,一年以上破产案件,已结34件,未结16件;三年以上未结破产案件,已结19件,未结0件;持续完善破产管理人制度,充分发挥破产管理人协会机构专门化、人员专业化的优势,提升破产案件办理效率。

  6.诚信环境方面有不足。一是缺乏“顶层”设计。二是信用公示有欠缺。三是拖欠民企账款现象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顶层设计。研究制定了2023年度“诚信三明”建设工作方案,以问题为导向,将短板弱项以台账方式分解到各级各有关单位,明确责任、时限要求和工作目标;对企业“黑白名单”实行统一端口管理,深入宣传报道诚实守信的先进典型,2023年1-5月,全市线下诚信宣传活动共开展1032场、诚信案例宣传375篇,形成全社会“重信守诺”的浓厚氛围。二是完善信用公示机制。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按照要求,将年度抽查事项、抽查计划、检查结果录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安排人员专门负责处理信用信息,按照信用信息公示制度规定将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涉及信用信息,及时导入到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在“信用中国(福建三明)”网站公示,2023年1-5月,通过三明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共归集行政许可5.24万条、行政处罚5963条;加强《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学习,不断提高“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水平。三是加强拖欠民企账款治理。着力清理政府部门、大型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账款,确保清欠工作取得实效。2019年以来剩余欠款共4笔,截至目前,已偿还部分,剩余部分已完成司法协调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还款计划。

  (三)廉政风险和不正之风方面 

  1.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有发现。一是懒政怠政。二是推诿扯皮。三是作风飘浮。四是想当然乱作为。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融资支持。用好普惠性再贷款再贴现政策工具,并持续丰富抵质押产品种类,探索“资产+”模式,持续盘活企业商标权、专利权、排污权、碳排放权等沉睡资产,有效引导金融资本流入实体经济。截至2023年5月末,实体经济贷款余额1049.03亿元,同比增长16.79%;组织召开“专精特新”政银企对接会,采取企业路演、银行竞争性制定信贷方案的形式,推动5家银行先后与鑫森合纤、南方制药、中盛宏业等6家“小巨人”企业达成12.8亿元融资意向;鼓励银行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强合作,持续建立融资担保“白名单”制度,重点支持单户10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三农”主体的融资担保业务,力争年末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放大倍数达4.5倍、平均年化担保费率降至0.5%以下。截至4月末,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放大倍数4.10倍,平均担保费率0.19%;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指导各县(市、区)加大专利质押及贴息政策宣传,推动银企对接,鼓励商业银行为企业办理专利权质押贷款,2022年普惠型专利质押贷款数量全省排名第7,2023年以来全市已办理专利质押备案8件,备案金额1.26亿元。二是落实牵头责任。市发改委已于2022年12月5日对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积极与市效能办沟通对接,主动承担牵头职责,按要求牵头收集报送一揽子政策进展情况,累计报送7期,现该项工作已经全部完成。三是树立务实作风。市检验检测中心于2022年9月出台贯彻省市场监管局检验检测费用减免政策意见,合计对7家企业实施收费优惠政策,该检验检测费用减免优惠政策已于2022年12月31日到期。截至目前,国家、省、市市场监管局未出台涉及市级检验检测费用减免的相关优惠政策。后续,将密切跟踪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新出台的涉及检验检测费用减免的相关优惠政策。经国网三明供电公司反馈,2019年和2021年两次统计工业用电量数据不一致的原因是两次统计的用电户号不同(两家企业在2019年至2021年期间存在销户、过户的户号变更行为)。市工信局反馈,根据省上鼓励企业增产增效政策措施,增产增效奖励资金由企业自主申报,各县(市、区)工信局审核认定推荐,市统计局和供电公司协审后,市工信局、财政局联合行文上报省工信厅,由省工信厅最终认定并与省财政厅联合行文下达(最终数据的认定来源于省统计局、省电力公司),市工信局、财政局再联合行文至各县(市、区)予以拨付,未发现多领取奖补资金的情况。四是切实整治乱作为。市法院已于2023年4月24日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一案作出终审判决,认定作出的行政许可程序合法。泰宁县已成立工作专班,分别多次与建房当事人及其周边邻居进行沟通协商,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群众建房信访问题;已于2022年5月24日对泰宁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股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并予以政务立案调查,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已组织业务骨干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规范规定;严格审批流程,建立详实踏勘现场、勘查现状房屋与周边房屋的建筑关系、危房改建规划红线方案在原宅基地现场公示、与周边邻居签订四邻协议、无异议后按规定审批危房改建手续的工作流程。大田县已于2023年3月13日组织召开规范投资项目赋码工作学习会议,认真学习了《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投资项目代码的通知》(闽发改监管〔2019〕747号)文件,规范投资项目赋码;对项目已在发改部门立项但无项目代码无法办理三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审批事项的历史遗留问题,给予项目二次装修赋码用于办理三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相关审批业务,解决企业实际困难。

  2.乱收费问题依然突出。一是违规收取质量保证金。二是涉企乱收费禁而难止。三是对基层收费督导乏力。

  整改情况:一是严防违规收取质保金。已督促各采购单位核查在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内签订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合同是否存在违规收取质量保证金问题,全市共清退质量保证金652.70万元,并要求各预算单位不再以任何形式收取或变相收取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质量保证金,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二是着力整治涉企乱收费。2023年5月以来,在全市组织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助企减负专项行动,持续深化涉企收费治理,整治涉企违规收费,督促涉企收费单位认真做好涉企收费动态公示;充分发挥12315、12345平台作用,及时了解掌握涉企违规收费投诉举报情况,依法严查涉企违规收费行为。三是强化对基层收费督导。沙县区、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约谈相关公司负责人,督促清退违规收取的平台使用费110160元,并返还投标企业;尤溪县政务中心已完成2022年1-9月31.05万元中标人保证金清退工作。已组织全市各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省上要求,对参与交易平台建设的软件运营商收取平台使用费等相关费用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已制定参与平台建设的软件运营商管理制度,确保交易平台安全规范运行。

  3.项目资金使用风险防控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项目资金使用风险防控。市工信局强化与统计等相关部门沟通对接,重点审查安全、环保、节能、信用等情况。今年市级一季度增产增效产值奖励申报要求各县(市、区)工信局报送相关佐证材料,并对企业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无失信信用记录和涉黑涉恶信息及2年内有无统计执法立案查处记录进行审查,各县(市、区)工信局正式行文明确审核意见;对新纳统企业奖励申报要求经统计部门审核,且无涉黑涉恶和失信行为,以及各县(市、区)工信局正式行文的明确审核意见。截至目前,已对2023年31个省级节能循环经济财政奖励项目(第一批)的安全、环保、节能、信用情况进行了严格审核,未发现存在相关问题。二是强化工程招标投标行为专项检查。明溪县抽查了9个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项目,其中8个项目均能按照省市文件要求进行招投标,1个项目存在只能以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等招标条件设置不合理问题,已督促招标代理机构完成整改;对现有自行招标项目进行自查,对参与评标的住建系统人员明溪县住建局股室相关人员进行了廉政风险提醒谈话,并对明溪县住建系统具有评标资格干部下发了《廉政风险提示函》,要求严格执行评委回避制度,促进招投标工作规范运作。

  4.“吃拿卡要”现象仍有发生。 

  整改情况组织开展集中学习。2023年4月7日,市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支队召开专题学习会,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三明市优化营商环境攻坚战役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支队全体执法人员引以为鉴、举一反三,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二是认真排查整改2023年4月14日,组织执法人员摸排“转供电案件”中对多收电费未获赔10家商户当场向商户阐明可以凭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其他相关证据材料,通过民事诉讼等形式要求当事人退赔。截至目前,未有商户通过民事诉讼等形式要求案件当事人退赔。是持续开展涉企收费清理工作。建立涉企收费清理常态化工作机制,2023年5月以来,在全市组织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助企减负专项行动,深化涉企收费治理。

  (四)巡察整改立说立行方面 

  1.上轮巡察涉及营商环境整改不到位。一是以区划调整拖延整改。二是以解释说明代替整改。三是指导基层整改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以区划调整拖延整改问题,三元区陈大镇成立了优化营商环境巡察整改工作推进小组,认真梳理巡察发现问题;于2022年10月31日形成《陈大镇党委关于专项巡察优化营商环境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从四个大方面完成整改:在政策学习方面,于2022年11月,召开镇党政班子会研究关于进一步落实营商环境工作有关事宜;在干事创业方面深入企业帮助排忧解难,2022年为相关企业争取奖补资金18.48万元,成功帮助新建项目列入2023年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在投资发展方面,推行项目保姆式“一条龙”服务,引导企业技改升级,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恒德顺年拆解报废机动车10000辆、三齿工程机械和汽车齿轮技改等6个项目落地投产;在要素供给环境方面,2022年11月对三明市城市物流园区路网水毁路段进行修复,保障园区交通畅通。成功帮助解决13500平方米的项目用地问题。三元区工信局针对“未会同区市场监管局对《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进行废止”等问题,成立整改领导小组,制定专项巡察整改方案,配合区市场监管局停发授权发明专利奖励、实用新型专利奖励、外观设计专利奖励等66.2万元奖励资金,同时对《梅列区废钢铁加工配送行业扶持办法的通知》《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2份文件进行废止,及时进行政策调整,彻底杜绝“新官不理旧账”的现象。三元区住建局针对“《梅列区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发展壮大的实施意见》企业扶持政策力度不够突出”的问题,积极引进外地企业并积极推动本地企业资质升级,两区合并以来,引进二级企业1家,晋升一级建筑企业3家,拟升级特级企业2家,拟升级一级企业4家。截至目前,已在市相关扶持文件的基础上,制订了《三元区持续推进建筑业发展十七条措施》,已完成三轮征求意见初步定稿。二是针对以解释说明代替整改问题,市法院组织开展“拖延执行、消极执行、选择执行、乱执行问题”专项整治,现已建立执行案件分段集约工作机制,将执行实施案件分为执行启动、财产处置、终本管理三个阶段并强化流程管理,优化网络查控、评估拍卖、案款分配等15个工序节点。针对终本执行程序不规范问题方面,已经组织执行干警完成整改,并对相关案件进行了通报,同时加强对《最高院严格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三明中院规范终本执行程序的实施细则》等规定的学习;针对法院存在案款发放滞后问题,2023年4–5月,市法院开展执行案款集中清理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案款发放规程》,规范案款发放程序,截至2023年5月底,在专项整治中全市共发放案款6256.76万元;针对“一案一账号”使用率过低问题,组织执行工作人员学习“一案一账号”系统操作和相关规定,并由专人负责案款相关工作,提高子账号使用率。2023年1-5月,全市法院“一案一账号”使用率为86.03%,比去年底的69.88%提高了16.15个百分点。此外,在案件执行过程中,积极邀请检察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并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切实增强执行工作透明度。是针对指导基层整改不力问题,1.尤溪县发改局在项目实施推动不力整改方面,推进中仙临港工业集中区的路网工程子项目前期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土地农转用审批、项目规划调整、施工设计等工作;督促竹木加工集中区倒排工作进度,累计完成投资2.2亿元,土石方工程330万方;提高专项债资金支付率,截至2023年4月,10个专项债券项目资金11.58亿元,已支付11.28亿元,支付率97.4%;在成果运用效果不佳整改方面,分别于2023年2月13日、4月4日召开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和全县政务服务推进会,对全年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进行部署、跟踪推进,推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同时,每月跟踪督促各责任单位抓好问题整改,直至办结销号;在2022年2月23日召开组织生活会,与整改情况报告不一致整改方面,尤溪县发改局于2023年2月召开了支部全体党员大会,通报了相关问题,并将对照检查情况纳入2022年度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重点内容。2023年2月14日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完成整改。2.尤溪县自然资源局在土地要素保障不够有力整改方面,截至目前,已经完成1个批次的供地,另有3个批次将于近期内完成供地,下一步将尚未供应的土地结合实际情况分类处置,详细了解实际情况,推进后续土地供应。3.尤溪县商务局在指导城市网点规划实施不够有力整改方面,建成西城兄弟物流园的顺成二手车交易市场、城关埔头东滨花园临时二手车交易点,两个场所现有12家二手车经营主体(企业)入驻;对申请备案的经营主体开展实地核实,规范二手车经营主体的备案工作;在依法执政推进公平竞争不够给力整改方面,开展成品油流通市场专项整治,按年度计划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4.尤溪县市场监管局在针对部门履职不到位问题整改方面,已将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的工作职责重新分为内勤岗位、抽检岗位、试剂采购岗位等3个工作岗位类别,根据工作职责重新细化制定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并制定《实验室试剂、标准物质等耗材采购验收管理制度》;在刻公章窗口设置进展缓慢整改方面,研究制定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章服务采购方案,整合相关资源,刻章服务企业通过公开招标入驻尤溪县政务中心,并设置“刻章窗口”,在尤溪县市场监管局窗口设立“企业开办综合专窗”,实现企业开办‘一窗受理’服务。截至2023年5月底,已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制发实物印章和电子印章410套,共为企业新开办降低成本9.2万元。

  2.部分涉企历史遗留问题处置不及时。 

  整改情况:2023年4月11日,原三元区经济开发区组建园区服务领导小组积极对接入驻洋溪食品集中园事宜。经过协调沟通,该公司同意入驻洋溪食品集中区,计划用地7.4亩。洋溪食品集中区控规已由市自然资源局完成编制,待报市政府审批。5月15日,该公司已向三元区政府提交《关于申请项目建设用地过程情况的报告》,目前园区服务领导小组已向三元区政府提请研究项目独立选址事宜,待规划审批后,立即召开区政府专题会研究确定。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市委专项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正在办理中。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拖欠民企账款现象突出。 

  将联合市清欠办各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工作要求,加大对县(市、区)督促指导力度,针对所发现的问题线索开展现场督导督办,对未完成拖欠问题整改的县(市、区)进行通报,督促相关县(市、区)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清偿任务,于2024年6月底前完成偿还工作。

  拟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

  五、持续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一)持续提高政治站位。将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摆在突出位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切实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抓好落实。

  (二)持续健全长效机制。结合本次巡察整改成果,以落实三明市深化集成创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为抓手,在深化“放管服”改革、解决企业和群众关切等方面持续发力,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切实增强惠企便民实效,不断优化提升我市营商环境。

  (三)持续压实工作责任。通过飞行检查、定期通报等举措压紧压实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责任,不断提高基层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切实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加快推进能办事、好办事、办成事的“便利三明”建设,增强广大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获得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8255276;通讯地址:三明市三元区东新二路268号市政府大楼3楼三明市发改委办公室(邮编:365000);电子邮箱:smfgwbgs@163.com。

  

                    三明市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推进小组办公室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章)

                           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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