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省三明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来源: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间:2023-12-15 11:26

三明市应急管理局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福建省三明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明应急函〔2023〕14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福建省三明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项目编码:2312-350400-04-03-207140建设,对加强和规范我市基层应急救援队伍,着力提升基层防灾避险能力,积极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永安市、大田县

三、项目单位:三明市应急管理局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1个市级专业骨干救援队伍配备消防水车、水炮车、通信指挥车、隔离带开设车、移动式蓄水池等应对重大地震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的专业救援装备11类647台套;为1个县级专业救援队伍配备侦查无人机、排水抢险车、移动排水泵车、应急电源等应对一般地震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的专业救援装备11类328台套;为18个乡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配备高压接力消防水泵、风力灭火机、救援舟艇、水泵机组等就近快速处置地震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的专业救援装备10类576台套。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为4246万元。建设资金来源:申请国债资金3396.8万元,占总投资的80%;地方配套资金849.2万元,占总投资的20%

六、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项目设备采购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据此批复抓紧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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