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
你院《关于核定我院职教园校区3号和4号学生宿舍收费标准的请示》(明医科院〔2024〕41号)收悉。根据《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我省公办普通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18〕117号)和《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费〔2012〕567号)等有关规定,经核实职教园校区学生宿舍改造情况,现就3号和4号学生宿舍住宿费标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职教园校区3号和4号学生宿舍住宿费标准:每套间住宿4人,收费标准为1100元/生·学年(含空调费100元/生·学年)。
二、学生公寓收费标准包括房租、定额水电费、家具折旧、卫生清理、安全保卫、校内局域网使用费以及配套管理服务等费用。除超定额水电费外(定额水电按每人每月5度电、2吨水计算),不得对学生另行收取其它费用。
三、本通知自2024年秋季开学起执行,学校应认真做好收费报告和收费公示工作,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明市财政局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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