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费〔2012〕567号)等有关规定,经现场核查,拟将福建省三明工贸学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核定如下:
一、德润楼:每套间住宿6人,住宿费标准为970元/生·学年(含空调费70元/生·学年);
德馨楼、文雅楼:每套间住宿6人,住宿费标准为870元/生·学年(含空调费70元/生·学年);
文蕙楼:每套间住宿6人,住宿费标准为670元/生·学年(含空调费70元/生·学年)。
二、学生宿舍收费标准包括房租、定额水电费、家具折旧、卫生清理、安全保卫、校内局域网使用费以及配套管理服务等费用。除超定额水电费外(定额水电按每人每月5度电、2吨水计算),不得对学生另行收取其它费用。
三、自2026年春季开学起执行。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反馈意见建议截止时间至2026年2月4日。
通信地址:三明市发改委价格管理科
传 真:0598-8239013;
邮 箱:smfgfjk@163.com。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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