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元区城镇公共管网供水价格调整听证参加人主要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
来源:三明市发改委 时间:2026-05-14 15: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及《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三明市发改委于2026年5月8日上午在三明明城国际大酒店702B会议室组织召开三明市区(三元区)城镇公共管网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会上,到场17位听证会参加人依次对三元区城镇公共管网供水价格调整听证方案发表了意见。同时,就供水企业加强经营管理、提高供水服务质量、提升水质安全等方面提出了建议。现根据有关规定,将听证会参加人提出的主要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说明如下:

  一、关于价格调整必要性的问题

  城镇管网供水价格调整涉及千家万户利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听证会参加人普遍认为,由于现行水价标准已不能覆盖供水成本,出于市区供水的持续性和稳定性考虑,同时为保障市民用水安全,促进供水事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对合理幅度内的水价调整表示理解与支持。

  二、对多数人提出选择方案一的建议予以采纳

  到场17位听证会参加人中,14位听证会参加人同意方案一,即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为一阶1.75元/吨、二阶2.63元/吨、三阶5.25元/吨,非居民用水价格调整为2.07元/吨,特种用水价格调整为2.82元/吨,合表用户和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户用水价格调整为1.89元/吨。我委予以采纳,理由如下:方案一较方案二调价幅度较低,调整后与周边地市水价水平基本相当,既可合理弥补供水成本缺口,保障供水企业具备充足资金用于管网维护、设施更新、水质提升、应急保障等工作,又兼顾各方利益特别是困难群体的基本权益,群众接受度较高。

  三、对参加人提出对低收入群体优惠的建议予以采纳

  采纳部分听证会参加人提出的建议,将原方案中“优惠群体(即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特困人员和‘革命五老’及遗偶)生活用水价格按1.20元/吨执行(终端水价为1.28元/吨,增加水资源税0.08元/吨),不执行阶梯水价”调整为1.12元/吨(终端水价为1.20元/吨,增加水资源税0.08元/吨),确保困难群体生活不受水价调整和水资源费改税政策影响。

  四、对企业提升服务质量等方面的建议予以采纳

  采纳听证会参加人提出的“加强水质监测,强化异常用水预警,加大老旧管网改造力度,提高供水服务质量”的建议。以上意见不属听证事项范围,但反映了公众对供水服务和管理方面的要求和期待,恒源供水有限公司应进一步加强管理,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效,为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用水环境。会后将意见反馈至福建恒源供水股份有限公司。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5月14日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