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中心关于遴选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来源:三明市发改委 时间:2026-07-16 09:44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三明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中心拟遴选更新符合工作需求的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能第一时间响应服务,并提供固定办公场所和具备符合条件的电子开评标室(电子开评标室须安装监控与录音录像系统且对接福建省政府采购活动远程音视频监管平台);必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完成登记备案,具备相关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质,执业综合评价等级B级及其以上,代理机构等级以报名截止之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最近一次更新后的公告信息为准。报名单位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办事机构服务网点证明、独立的固定营业场所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承租单位应当为报名单位)、独立的固定营业场所和电子开评标室实地照片、设备清单一览表、最近一次申请政府采购资格时提交的专职人员名单,提供备案截图,且提供专职人员名单的身份证。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系统综合评价得分截图(报名截止时间前)。

  (三)拥有熟悉信息化行业政府采购以及工程招标代理经验的专业团队,需承诺能够承接信息化工程招标代理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丰富的信息化项目代理经验。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专项承诺函。

  (五)近三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六)在承接我中心政府采购招标代理业务中,应接受我中心监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报名;代理机构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与三明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中心的干部职工存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报名。应征人需提供专项承诺函。

  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遴选办法

  三明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中心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有报名申请且符合条件要求(含满足三明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中心实际工作需要)的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开展资格及符合性审查。本次遴选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结合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系统综合评价得分并遵照B级代理机构数量不少于A级代理机构数量的原则,通过审议确定初步入围名单,初步入围名单将在三明市发改委网站公示。公示期间,我中心将组织人员实地察看初步入围名单的实际办公条件等资格要求,如发现与资格要求不符的情况,将按规定取消该单位入围资格。后期,市数政中心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工作需要和代理机构服务情况适时调整更新,确保政府采购工作保持较高水平。

  三、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代理机构报名信息表(见附件);

  2.遴选资格要求所对应的材料;

  3.报名代理机构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辅助材料。

  4.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或骑缝盖章。

  报名代理机构提交的报名资料必须实事求是、准确真实、材料齐全,如有弄虚作假直接取消报名资格。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22日(正常上班时间段,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提交或邮寄递交方式(二选一),不接受线上邮件报名。

  现场提交:授权代表携带密封好的报名材料到指定地点提交。

  邮寄递交:将报名材料密封包装(外包装注明“信息化项目代理机构入库报名材料+机构名称”)邮寄至指定地址,以寄出时的邮戳时间为准。

  3.联系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412号5楼综合科

  4.联系人及电话:黄女士,0598-8268556

  五、其他事项

  报名材料一经提交,概不退还。报名机构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直接取消资格并列入我单位不良记录名单。原在库代理机构需按照本通知要求重新提交申请,未按时提交申请视为自动退出。

  本次入库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三明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中心所有。

  附件:代理机构报名信息表

 

 

  三明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中心

  2026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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