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明市金湖旅游职业中专学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的公告
时间:2026-08-12 09:27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费〔2012〕567号)等有关规定,经现场核查,拟将三明市金湖旅游职业中专学校新老校区学生公寓住宿费调整核定如下:

一、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

(一)老校区:每套间住宿6人,住宿费标准调整为870元/生·学年(含空调费70元/生·学年);

(二)新校区

4#学生公寓:每套间住宿4人,住宿费标准为1300元/生·学年(含空调费100元/生·学年);

5#学生公寓:每套间住宿4人,住宿费标准为1300元/生·学年(含空调费100元/生·学年);

6#学生公寓:每套间住宿6人,住宿费标准为970元/生·学年(含空调费70元/生·学年)。

二、学生宿舍收费标准包括房租、定额水电费、家具折旧、卫生清理、安全保卫、校内局域网使用费以及配套管理服务等费用。除超定额水电费外(定额水电按每人每月5度电、2吨水计算),不得对学生另行收取其它费用。

三、2026季开学起执行。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反馈意见建议截止时间2026818日。

通信地址:三明市人民政府二楼(三明市发改委价格管理科

  :0598-8239013;

  箱:smfgfjk@163.com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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