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
(一)老校区:每套间住宿6人,住宿费标准调整为870元/生·学年(含空调费70元/生·学年);
(二)新校区
4#学生公寓:每套间住宿4人,住宿费标准为1300元/生·学年(含空调费100元/生·学年);
5#学生公寓:每套间住宿4人,住宿费标准为1300元/生·学年(含空调费100元/生·学年);
6#学生公寓:每套间住宿6人,住宿费标准为970元/生·学年(含空调费70元/生·学年)。
二、学生宿舍收费标准包括房租、定额水电费、家具折旧、卫生清理、安全保卫、校内局域网使用费以及配套管理服务等费用。除超定额水电费外(定额水电按每人每月5度电、2吨水计算),不得对学生另行收取其它费用。
三、自2026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反馈意见建议截止时间至2026年8月18日。
通信地址:三明市人民政府二楼(三明市发改委价格管理科)
传 真:0598-8239013;
邮 箱:smfgfjk@163.com。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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