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颁布实施《福建省主体功能区规划》
来源:综合科 时间:2013-01-17 15:22

  根据《规划》,我省的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四类。

  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的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主体功能区布局基本形成,空间结构明显优化,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城乡区域差距明显缩小,基本建成科学发展之区、改革开放之区、文明祥和之区、生态优美之区。

  ——主体功能区布局基本形成。以优化和重点开发区域为主体的经济布局和城镇化格局基本形成,由限制开发区域为主体框架的生态屏障基本形成,农产品供给安全得到保障,禁止开发区域和基本农田得到切实保护。耕地保有量面积不低于国家下达的指标,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1.14万平方公里。河流、湿地面积不再减少,林地面积稳定在9.12万平方公里。

  ——空间利用效率明显提高。城市空间每平方公里生产总值大幅度提高,城市人口集聚能力进一步增强,力争十二五期间城镇化率每年提高1.5个百分点。单位面积耕地粮食和主要经济作物产量提高10%以上。

  ——城乡区域协调性增强。缩小不同区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和生活条件差距,扣除成本因素后人均财政支出大体相当。

  ——生态省建设成效显著。水土流失面积减少,水、空气、土壤等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物多样性得到切实保护,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5.5%以上。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

  ——人居环境更加优美舒适。工业和生活污染排放大大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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